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项目编号:E3213010313104934002
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的恒力(宿迁)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团结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已经宿区发改备【2020】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恒力(宿迁)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团结河治理工程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宿城区洋北镇境内
1.2项目规模:工程总投资约8700万元
1.3主要建设内容:团结河疏浚、护砌6.6km,杨圩干渠护砌1.165km,一支沟疏浚3.32km,新建及维修桥梁9座,新建沿线箱涵及排水管涵6座,新建团结河调度闸1座,扩建团结站1座,景观绿化工程、水土保持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1.4监理服务期:施工阶段服务期和缺陷责任期服务期(其中缺陷责任服务期为2年)
1.5质量要求:合格
1.6监理服务费用的支付时间、方式:按工程形象进度支付,工程完成进度达到50%支付合同价的30%,工程完工验收后付至工程完工结算价*中标费率的80%,余款在保修期满且通过审计后付清,最终付款按审计价*中标费率结算。
1.7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如下:
恒力(宿迁)产业园物流配套工程团结河治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期(含结余资金增做工程)和保修期的全部建设监理工作。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 合理低价法; ☑ 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
4.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及医疗机构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及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4其他条件:
4.4.1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政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4.2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4.3投标人与承担本招标代理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4.4.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5企业应具有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且信用报告分值不低于65分,以提供的经宿迁市信用报告服务行业协会审核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综合性信用评估报告为准,经备案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请到诚信宿迁网“宿迁市信用服务机构备案管理专栏”查询。(诚信宿迁网址 http://cxsq.suqian.gov.cn )。
4.4.6投标单位未因行贿犯罪被有关机关限制目前投标(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4.4.7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4.4.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01月30日 09:00至2021年02月05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43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30元),售后不退。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 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1年02月25日 09:30;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sqzwfw.gov.cn/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7.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7.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7.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宿迁市运河港区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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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洋北镇港城路与疏港大道交叉口
| 地址: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上海大世界8号30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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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骏语
| 联系人: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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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7552755175
| 电话:1575159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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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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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23800
| 邮编:22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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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 E-mail:jsjiayuan32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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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1月29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项目投标指引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