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长乐区政府大院摆花工程结果公告(合同包[350182]DP[GK]2021001-1)
一、项目编号:[350182]DP[GK]2021001
二、项目名称:福州市长乐区政府大院摆花工程
三、采购结果
[350182]DP[GK]2021001-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鑫凯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平潭县苗圃内的苗圃办公大楼 | 34368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182]DP[GK]2021001-1 包1
福建鑫凯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3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园林绿化管理服务 | 福州市长乐区政府大院摆花工程 | 采购人验收合格 | 1 | 年 |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 34368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林丹妮 (包1) |
评审专家: | 魏莉,罗伟民,王维山,丁燕菁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按照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具体按以下标准收取:(0元,100万元] :1.5%。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先以转帐或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账户:开户名:福建东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泰禾支行,帐 号:3505 0189 4800 0000 0159。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182]DP[GK]2021001-1 包1 :5155.2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经资格审查小组评定,福建利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子投标文件中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未提供原件扫描件,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一、资格审查1.3(2)①一般资格证明文件“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5、电子投标文件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的扫描件”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福建省源林园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电子投标文件中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均未加盖单位公章,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1、2)》表2(3)④“b.在电子投标文件中,涉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内容应使用投标人的CA证书完成,否则投标无效”的规定,资格性审查不通过;其余投标人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经评标委员会评定,其余投标人符合性审查均通过。评委主任:丁燕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福州市长乐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乐区吴航街道国丰花园180号
联系方式:0591-2880153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东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岳峰镇化工路236号(原化工路北侧)泰禾商务中心一区(东二环泰禾城市广场东区C地块)5#楼11层22-23办公
联系方式:0591-8731463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话:0591-87314636
福建东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