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经批复后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进行项目的限额施工图设计、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和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及验收等;施工内容包括在建设规模、建设标准、投资限额及工程质量、进度要求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工程施工、开工直至办理规划验收合格、分项及整体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若非招标人原因(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投标人应完成以下内容:
(1)施工图设计:包括按照经批复的初步设计文件、概算和设计要点的要求并结合现状条件进行限额施工图设计、相关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设计文件寄至竣工验收前的设计服务等;
(2)根据已完成施工图进行预算编制并报送财政评审;
(3)工程施工:工程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包含的内容,包括地下综合管线的改迁和地上附着物的改迁(除国防光缆外);
(4)设备及材料采购:上述工程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及材料采购(如有);
(5)工程竣工及备案:整理完善全部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完成全部单项验收和整体竣工验收工作;协助招标人办理竣工备案手续以及基建档案等需要通过的验收工作;
(6)质保期工作。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完成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7)完成全部工程的整体移交工作;
投标人还应配合招标人完成以下内容:
协助招标人办理项目报批手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财政预算评审、施工图审图备案报批、竣工规划验收等;
(2)因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原因拖延设计工期交付设计成果的按履约金双倍对责任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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