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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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岳普湖县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已经由岳发改【2021】35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岳普湖县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EPC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4384.00万元,评标办法为设计施工一体化(含设计方案)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岳普湖县也克先拜巴扎镇、艾西曼镇、色也克乡、阿其克乡、铁热木镇、巴依阿瓦提乡、阿洪鲁库木乡
2.工程规模:新建2192座设施拱棚,单个拱棚规模为50米*8米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YPH20210201101300101001
岳普湖县设施农业拱棚建设项目EPC
本次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含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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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必须是施工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代表联合体参与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③联合体成员若为疆外企业,企业及人员信息已在新疆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施工投标单位需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钢结构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设计单位需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注册建筑工程师二级(含)以上或者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2月02日至2021年02月22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9: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4.保证金子帐号:
五、其他说明
1、资金为:财政专项脱贫巩固资金。2、投标单位请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下载招标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招标文件不可参与投标。3、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招标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4、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5、具体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时间为准。6、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岳普湖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文嘉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岳普湖县团结西路13号院
地址:
喀什市团结路168号(辰丰楼3楼)
邮编:
邮编:
844000
联系人:
王佩武
联系人:
刘文静
电话:
13899166300
电话:
17799552233
传真:
传真:
0998298777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49571777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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