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1年站房维修、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补遗书(1)号
现对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2021年站房维修、场站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文件中的内容进行以下变更:
1.招标文件中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资质最低要求)、附录2(业绩最低要求)和附录4(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变更为:
附录1(资质最低要求)
勘察设计企业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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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住建部颁发的建筑行业甲级或以上设计资质,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修正正文3.5.1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下同)、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勘察资质证书副本、设计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开户证明)的复印件应提供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决定》(交法规[2020]1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无须提供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或由法定的社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
招标文件与以上修正内容不一致处,全部以此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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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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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2个类似本项目的勘察设计工作。
修正正文3.5.2为:“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系统中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无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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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4(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 格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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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1
| 具有土木工程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工程勘察设计经验10年以上,近5年内(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施工图设计批复时间为准)担任过2个类似本项目勘察设计的项目负责人。
修正正文3.5.4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应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资格证书以及资格审查条件所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的复印件,以及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2020年6月至2020年12月连续某三个月)或其他能够证明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资历表”业绩证明材料须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或建筑市场监管与服务系统中查询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如无法提供网页截图复印件须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或发包人或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的彩色复印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均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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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取消招标公告3.1条中“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资质企业名录中,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的要求。
3.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的答疑及修改文件一栏内下载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 称:宁夏公路管理中心固原分中心
地 址:宁夏固原市原州区大明城固原收费站旁
联系人:张先生
电 话:0954-2652617
| 招标代理
名 称: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北京中路192号亲水商务中心三楼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951-8764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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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