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发布,2021-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北石家庄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1年1号线正线安保安检服务及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嘉华车辆段等场段安保服务委外项目,所属区域:河北-石家庄,所属行业分类:轨道交通,招标代理: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采购业主: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文件售价:100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1年1号线正线安保安检服务及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嘉华车辆段等场段安保服务委外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1年1号线正线安保安检服务及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嘉华车辆段等场段安保服务委外项目
招标人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021年1号线正线安保安检服务及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嘉华车辆段等场段安保服务委外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西王站至洨河大道站全长23.9km,设有20个车站,还包括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两个主变电所及线网运营指挥中心,为已运营线路。20个车站分别为:西王站、时光街站、长城桥站、和平医院站、烈士陵园站、新百广场站、解放广场站、平安大街站、北国商城站、博物院站、体育馆站、北宋站、谈固站、朝晖桥站、白佛站、留村站、火炬广场站、石家庄东站、南村站、洨河大道站。两个主变电所分别为:和平医院主变电所、海世界主变电所。
石家庄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二期工程与1号线一期工程衔接,1号线二期现运营6个车站,分别为:西庄站、东庄站、会展中心站、商务中心站、园博园站、福泽站,包括天元湖主变电所。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设有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及线网运营指挥中心。西兆通车辆段位于长安区西兆通镇东北石黄高速西兆通出口以南,占地面积31公顷,车辆段内有行政综合楼、综合维修楼、食堂、司乘公寓、锅炉房、水泵房、联合检修库、运用库、物资总库、危险品库、工程车库、培训中心等建筑。张营停车场桥西区中山西路与西三环辅路,占地面积62774㎡,停车场内有综合楼、食堂、司乘公寓、锅炉房、水泵房、运用库等建筑。线网运营指挥中心位于裕华路与秦岭大街,占地面积10388㎡,线网运营指挥中心有综合大楼、地下停车库。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1期设有一个嘉华车辆段,位于石家庄市鹿泉区,占地面积约26公顷,车辆段内有综合楼、综合维修楼、信号楼、混合变电所、锅炉房、司机公寓、车辆段办公楼、食堂、浴室等生活、办公设施。
2、项目地点:石家庄市
3、招标范围: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20座车站、运营上线列车及两个主变电所,1号线二期6个车站、运营上线列车及天元湖主变电所的安保、安检服务;1号线一期西兆通车辆段、张营停车场、线网运营指挥中心及2号线一期嘉华车辆段的安保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用户需求书”)
4、服务期限:6个月(起止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实际服务期以正式进驻之日起计算)。
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要求。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能力提供安保、安检服务的独立法人企业。
7.2 投标人应具备省级公安机关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服务范围中包含安全检查,且合格、有效。
7.3 投标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保安师证》。
7.4 投标人业绩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800万元人民币的机场或轨道交通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保和安检服务工作业绩;
(2)投标人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机场或轨道交通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保服务工作业绩,和1项单份合同金额不小于400万元人民币的机场或轨道交通或商场或医院或学校或工业厂房或公益性场馆等非住宅类公共场所安检服务工作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以业绩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满足上述要求,否则视为无效业绩证明材料。
7.5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7.6 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开标当日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若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否决其投标。
7.7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报名须知
8.1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8.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注册登记、通过信息核验并办理CA数字证书(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bszn/guide.html))。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核验的投标人可直接报名并购买文件,已办理其他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请查看是否可以办理CA数字证书互认(http://publicservice.hebpr.cn:8181/)。
8.3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日09时00分至2021年2月7日17时00 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自行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应及时查看、下载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包括补遗澄清文件、修改文件)及相关资料等,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文件、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文件、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8.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只有成功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才有资格参加投标)。
9、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6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hebei.gov.cn/hbggfwpt/)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9.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上发布。
招标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秦岭大街116号
联系人:王韶立
联系电话:0311-665206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联系人:曹新颜、齐婧、杜康
联系电话:0311-86958067、15373945725
电子邮件:cxy1223@126.com
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电话:0311-86959385
石家庄市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纪检审计科:0311-66520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