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发布,2021-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安徽合肥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项目[2021]中标公告,所属区域:安徽-合肥,所属行业分类:电梯,采购业主: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标商:沃克斯电梯安徽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2021AJJFN00010,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1AJJFN00010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沃克斯电梯安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297号金域华府写字楼1-1311室
中标(成交)金额:168.7392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现有各类客、货梯(电梯品牌:通力、康力、日立、富士、富士达、蒂森克虏伯、三菱等)434台,现需通过政府采购重新选取一家维保单位。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柴畅,杨峰,谢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节假日休息)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B座1楼,联系电话0551-63679137。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方工,联系电话:0551-63679201
一、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北区物业项目电梯维保服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合肥香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合肥经开区耕云路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551-689301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B座1楼
联系方式:0551-636792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蔡工
电话:0551-6367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