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金源中心1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联金源中心1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已由盱眙县行政审批局以盱审批备[2020] 1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招标人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国联金源中心1号楼电梯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观光电梯2部、客梯4部、自动扶梯10部共16部电梯设备采购、安装及维护其中观光电梯含钢结构和观光6+6双层夹胶玻璃(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规格、招标设备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招标人保留定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项目预算价为300万元;
2.2交货地点:国联金源中心1号楼招标人指定地点;
2.3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电梯设备交货期为90日历天内(从招标人通知生产之日起开始计算);安装周期为30日历天(货物进场后安装、调试并经当地主管部门验收完毕并交付使用的时间),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江苏省及淮安市相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包检测通过;
2.6其他:整梯质保期1年并提供2年免费维保服务(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证之日为质保维保期开始日期,合同以中标人承诺质保期为准),电梯核心部件(曳引机、控制柜、门机、安全钳、减速器、缓冲器)质保3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投标人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类C级及以上(在有效期内)代理商和制造商均需具备;投标人为所投电梯制造商的还须同时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乘客电梯类C级及以上(处于有效期内)。
3.5托代理人及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要求:
3.5.1 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0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5.2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劳动合同及 2020年6月以来任意连续 6 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3.6投标人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近2年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②投标人所投电梯产品必须为同一品牌。
注:1、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均可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具有电梯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的、合法有效的授权书。同一个电梯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电梯,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其授权代理商资格审查全部不予通过;当电梯制造商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时,则仅对电梯制造商进行资格审查,代理商的投标文件则被否决。
2、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的期间。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02月09 日。
5.2获取方式:本项目投标报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登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使用经认证的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 305 元),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支付系统中支付,不接受现场支付, 售后不退。拟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 CA 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报名(CA证书办理点:淮安市深圳路 16 号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咨询人:张忠宝,电话:13861650890)。
5.3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考察及标前会议。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进行,考察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现场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1年3 月02 日09时00分,地点为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招投标系统 。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6.4开标地点: 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盱眙分中心不见面开标室。仅 需 在 任 意 地 点 通 过 淮 安 市 不 见 面 交 易 系统 ( 登 录 淮 安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http://222.184.89.82/EpointWeb 找到 “不见面交易大厅”模块)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www.jszb.com.cn)和淮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huaian.gov.cn/epointweb/)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 有关费用
8.1资料费人民币305元,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时从网上支付,无论中标与否不退还;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万元整,投标人需开标前从其基本账户网上缴纳。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保证金票据,以系统内缴纳为准。如贵公司保证金被退回,请仔细核对贵公司开户行账号与诚信库账号是否一致,或咨询贵公司的开户行。
8.2履约保证金:工程中标价的10%,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汇款至招标人指定账户或提交等额无条件银行履约保函,否则将视为中标人自动放弃中标,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返还方式:货物经验收合格交付后退清(无息)。
8.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总价的20%;所有设备到达施工现场,经招标人、监理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40%;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取得所有设备相应合格证、四周装潢保护板安装结束并办理移交手续签字后付至合同价的80%,同时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质保期满后(取得特种设备许可证之日为质保维保期开始日期)一次性返还扣除因质量问题发生的相关费用和采购人组织维修但应由乙方支付的费用后的剩余保修金(无息)。款项支付时须提供正式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盱眙城市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盱眙县山水商务大厦
联系人:陈国庆
电话:0517-80327275
招标代理人:江苏泽豪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盱眙县游泳馆三楼
联系人:吴小玄
电话:1526177924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