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委托发布,2021-02-02,公告主要内容为:吉林长春长春新区城管局车辆成品油供应商采购项目变更公告,所属区域:吉林-长春,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为XQZC2020-157的长春新区城管局车辆成品油供应商采购项目中,现变更如下内容:
1.招标文件中: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原“4.成品油供应商需在长春新区内有营业场所,加油站点必须能容纳大批、大型环卫作业(特种)车辆,提供专用绿色通道集中、快速加油;”现变更为“4.成品油供应商需在长春新区或长春新区周边八公里范围内有营业场所,加油站点必须能容纳大批、大型环卫作业(特种)车辆,提供专用绿色通道集中、快速加油;”
2.招标文件中详细评审表,原:
1.投标人在长春新区内采用连锁经营模式,在长春新区内或周边8公里范围内有3家及以上的连锁经营加油站点,得4分;
投标人在长春新区内采用连锁经营模式,在长春新区内或周边8公里范围内有5家及以上的连锁经营加油站点,得8分;
投标人在长春新区内采用连锁经营模式,在长春新区内或周边8公里范围内有8家及以上的连锁经营加油站点,得13分;
投标人在长春新区内采用连锁经营模式,在长春新区内或周边8公里范围内有10家及以上的连锁经营加油站点,得17分。
须提供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②《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③经营地点图片及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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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变更为:
1.投标人在长春新区或长春新区周边八公里范围内采用连锁经营模式,有3家及以上的连锁经营加油站点,得4分;
投标人在长春新区或长春新区周边八公里范围内采用连锁经营模式,有5家及以上的连锁经营加油站点,得8分;
投标人在长春新区或长春新区周边八公里范围内采用连锁经营模式,有8家及以上的连锁经营加油站点,得13分;
投标人在长春新区或长春新区周边八公里范围内采用连锁经营模式,有10家及以上的连锁经营加油站点,得17分。
须提供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②《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③经营地点图片及租赁合同或产权证明),标书内附加盖公章的清晰完整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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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原为“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2日”现变更为“2021年01月27日至2021年02月07日”。
4.其他内容不变。
采购人:长春新区城市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博智远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2月01日
说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公告公示信由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各市(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推送。发布责任和监督管理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