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吐哈钻井公司潼深2井一体化轨迹控制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2021年吐哈钻井公司潼深2井一体化轨迹控制技术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1-XJS13-FW012-00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背景:
1.1为保证潼深2井的井眼轨迹控制,选用一体化轨迹控制技术服务,费用包括:钻头、MWD、螺杆、减震器、无磁钻铤、扶正器、扭力冲击器、随钻震击器等工器具、人员费、动复员费。
1.2项目单位:吐哈钻井公司
1.3项目金额:290.97万元(含税)
1.4服务地点:潼深2井钻井作业现场
1.5 项目承办人:李文武 联系电话:0991-7890645
2.招标范围:
2.1服务内容:为保证潼深2井的井眼轨迹控制,选用一体化轨迹控制技术服务。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3标包划分:不划分标包。
3. 技术要求及质量标准:
1.工器具要求;
1.1一体化轨迹控制技术服务工具串包括:MWD、钻头、进口随钻震击器、扭力冲击器以及配套工具(含无磁钻铤、转换接头及滤网等);
1.2仪器采用自发电,如使用电池,寿命>200 小时;
1.3提供的钻头应具高效、耐磨、防泥包特性,能够满足潼深2井各开次趟钻及提速要求;
1.4工具适应的钻井参数:顶驱转速100~120 转/分,排量大于30L/s;设备承压140Mpa;设备能承受的钻压≥100KN,钻井液密度≥2.2g/cm3;钻井液含砂量>0.5%;适应井眼尺寸444.5mm、311.2mm、215.9mm;能够适应井温≥150℃;
1.5仪器故障率<5%;抗堵漏能力:能通过最大粒径3mm 的堵漏材料;
1.6进口随钻震击器参数:要求工具为双向液压进口随钻震击器,且为进口工具,使用时间720 小时以上,有效震击次数≥200 次,工作时间72 小时以上,适应温度≥150℃,承压140MPa,油基钻井液密度≥2.2g/cm3。进口随钻震击器在钻井过程中,遇到井下复杂和卡钻情况,能够随时实现上击和下击功能,震击力可根据井下实际情况进行调节,有效提高处理事故能力。
2.一体化轨迹控制要求
2.1导管660.4mm钻头1趟钻完成,一开444.5mm钻头1趟钻完成,二开311.2mm钻头5趟钻完成,三开215.9mm钻头5趟钻完成;超出趟钻数损失起下钻时间(按该井深所需平均起下钻时间计算)或因乙方工具或仪器等原因造成的等停或其他损失时间按照《西南页岩气钻井系统工程市场化暂行计价标准》(二零一九年三月版)扣除相应费用。
2.2一开660.4mm平均机速≥2.5m/h,二开444.5mm平均机速≥12m/h,三开311.2mm平均机速≥5m/h,四开215.9mm平均机速≥4m/h;各开次平均机速高于以上标准(含)的,按正常服务价格结算。若各开次平均机速低于以上标准,服务指标每下降1%,扣减该趟钻服务费用的1%,扣减上限为20%。
2.3非钻头原因(如井下落物、顿溜钻、断钻具、泥浆短路、长井段划眼、轨迹控制、取心等)造成机速未达到约定要求,不作为考核依据。
2.4因地层复杂、可钻性差造成的机速及入井旋转时间未完成考核指标,由甲、乙方协商后酌情予以结算。
2.5非乙方原因导致钻头落井或是因甲方操作等原因导致钻头报废,比如溜钻、顿钻、井下落物、长时间划眼、钻进机速明显变慢不及时提钻等,须赔付乙方相应钻头费用(需提供凭证)。如是新钻头甲方按照新钻头价格的残值赔偿乙方,如是修复钻头委托方应按照钻头价格的50%的残值赔偿乙方。具体赔付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2.6由于乙方钻头、工具、仪器质量问题(断裂、脱扣、动力不足、压降上升、刺漏、仪器无信号等)导致起钻,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该工具任何费用。给甲方造成井下事故的,乙方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起出工具归乙方,未起出的乙方不得要求产权。
2.7甲方使用乙方钻头、提速工具、MWD服务达到考核指标的,甲方按该整体提速工具的综合单位费用×进尺井深结算,最高不超过西部钻探买卖合同价格。
2.8乙方钻头、提速工具、仪器及相关方在甲方井队入井后,因甲方原因先期起出,导致乙方入井工具达不到考核指标的,甲方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起出后钻头、提速工具、仪器完好,可以继续入井使用,甲方安排继续入井使用,累计使用时间达到考核指标后,甲方按结算方式中的第二条给予支付。
②起出后发现乙方提速工具有损坏,不能继续入井使用(能否继续下井使用由甲乙双方和井队共同商定),甲方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3.其余要求
乙方供货质量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潼深2井各开次的使用条件,在接到甲方上井通知后12小时内将工具运抵甲方指定地点为甲方提供服务,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对运抵现场的提速工具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产品由乙方负责自行收回,费用自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无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的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3.1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网址:http://shixin.court.gov.cn/
4.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 https://www.tianyancha.com/(天眼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即:2021年2月6日9:00:00至2021年2月19日23:59:59(北京时间,24小时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报名并获取。每标包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仅支持个人网银(不支持昆仑银行及企业网银)交费后下载招标文件,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标书费统一开具电子发票。开票联系人:马纯梅;联系电话:0991-7890692。
备注: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本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交易平台咨询电话:4008800114;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
2 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开户账户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和账户信息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 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4 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电子版提交投标文件。所有投标人应于2021年3月17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互联网网址www.cnpcbidding.com)。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2. 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0 元的资金作为投标保证金,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将相应额度的资金划入对应标包,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注:投标企业需同步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21年3月17日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网上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可准时进入《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参加在线开标仪式(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3.投标人无需派代表出席。
七、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西部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李文武 电话:0991-7890645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亚南路326号
联系人:文珍电 话: 0991-7890696邮箱:80516090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