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1780mm热轧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5484001B01,
【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1780mm热轧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钢邯钢老区退城整合项目1780mm热轧工程总承包(EPC)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政务备字〔2020〕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占比100.00,招标人为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建设地点:河北省邯郸市涉县龙西工业园聚集区。
2.1.2建设规模:新建1条1780mm热轧生产线及配套磨辊间、水处理、平整线等辅助设施,设计规划生产能力为350万t/a热轧卷。具体内容详见《技术附件》。
2.1.3工期要求:本项目绝对工期16个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包括桩基设计)、部分采购、施工(包括桩头处理)、配合单体及无负荷联动调试,消缺及性能测试,配合招标人完成热负荷试车,产线调试,并保证达产验收及相关技术服务,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从桩基方案设计开始到质保期结束(缺陷责任期)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设计工作,包括热轧红线范围内的桩基设计、工厂设计、施工图设计、钢结构详图设计、非标设备设计、设备安装图设计、利旧方案优化设计、修配改设计等;
(2)按照附件4-《1780mm热轧工程利旧设备清单》,进行产线设计,新增和修配改的设备需提供全套图纸,其余利旧未改动设备需按照新项目重新编号,提供项目全套图纸;制作和提交全套完整的新购设备清单和利旧设备清单,避免出现重复或缺失。投标人应对本项目设备、材料的完整性负责。
(3)按照附件4-《1780mm热轧工程利旧设备清单》,进行加热炉成套的设计、新增部分的供货,成套设备的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含烘炉)、性能测试、达标达产、消缺、配合招标人产线的热负荷试车和最终交付等工作;本项目计划建造两座双蓄热步进梁式加热炉,分期建设。加热炉能力要充分考虑后续生产平衡。
(4)热轧产线电气系统中除一二级自动化系统、传动系统的详细设计外,其余部分均在此设计范围内;配套水处理系统的仪表、控制网络、L1基础自动化控制系统硬件设备集成详细设计、三电控制系统应用软件详细设计及编程调试、施工归投标方负责。
(5)红线范围内电信设施、信息化及通讯网络的设计。
(6)热轧红线范围内的桩头处理、土建、钢结构、建筑、主管道、中间管线施工;土建、钢结构、建筑、主管道、中间管线等施工材料的供货。
(7)所有工作涉及到的检测、协助招标人完成本项目的各项审批所需的资料,确保审查顺利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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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以正式投产日期为准),具有至少一条国内1780mm(含)以上新建热轧生产线业绩(全产线设计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联合体各成员)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近三年内具有良好的银行和商业信誉,投标资格未被取消,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3.1.4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冶金行业类相关专业),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中须体现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及职位(相当于或等同于项目负责人身份或职务)。
3.1.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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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②联合体设计单位具备冶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联合体施工单位具备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08 10:30至2021-02-12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电子招标、投标、开标的流程详见“招标通”操作手册。请投标人及时办理河北CA,以免影响本次投标。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2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使用河北CA数字证书加密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在确保按时完成电子签到、解密的前提下(投标人如果选择开标现场解密文件,需自备解密设备,招标人不提供解密设备),可自行选择是否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河北省邯郸市复兴路232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050051
| 邮编: | 050051 |
联系人: |
席江涛
| 联系人: | 石宝娟 薛旸 刘希 |
电话: |
13673203954
| 电话: | 0311-8695890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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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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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hxzb201@126.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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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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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交通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 |
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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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1310800200102100424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