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泥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镇海国Ⅵ汽油组分优化改造加氢反应器招标通知变更公告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镇海国Ⅵ汽油组分优化改造加氢反应器招标通知变更公告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2-18
详细内容:

2021年2月18日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受委托,对镇海技改加氢反应器所需加氢反应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10307-2105-1632-B1

2.项目内容:镇海技改加氢反应器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物资数量计量单位备注
1板焊反应器\Φ3200×20000~25000×(46+3) S32168+15CrMoR(H) Ⅲ类1.00包1-反应器

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8月15日、镇海现场车板交货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5.2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3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5.4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5.5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6.其他资格要求(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1.投标文件真实,投标文件不存在弄虚作假。 2.持有有效的ISO9000或ISO9001证书-检验证书复印件 3.持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1-检验证书复印件 4.具有6米X6米X20米(含)以上规格热处理炉-检验装备能力调查表 5.业绩要求(需同时满足以下多项要求):内径≥3.2米、壳体基材壁厚≥32mm的复合不锈钢板、并已于2018年1月31日前取得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用于石油炼化装置的加氢反应器,业绩3台(含)以上 6.(接上条)检验业绩表和业绩证明文件。提供至少3台业绩的证明文件,每台设备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包含如下文件(复印件即可):压力容器监督检验证书(特检院/所盖章)、压力容器产品合格证、压力容器产品数据表。 7.偏离:对招标文件中技术条件、技术要求和付款条款不得提出偏离-检验技术报价(技术报价中应明确说明上述事项) 8.于2021年8月15日前镇海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

7.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0.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2月10日 8:00至2021年2月24日 16:00(北京时间,下同)。

12.招标文件售卖方式:招标文件采取网上在线购买方式,申请人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经基本信息审核通过后获得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平台(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或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sinopec.com有用户名和密码的,直接登录即可),网上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1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按要求分别单独密封后递交至网上递交,疫情期间请注意阅读招标文件附件(其中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使用U盘存放;纸质版投标文件为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版本,并在加盖公司公章)。

14.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4日 09:00。

15.开标时间:2021年03月04日 09:00。

开标地点:网上递交,疫情期间请注意阅读招标文件附件。

1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本网站、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bidding.sinopec.com)、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zgsh.sinopec.com)同时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媒介同时发布。

17.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2021年03月04日 09:00前与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联系,技术咨询请与陈晨明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18.其他重要要求:无。

19.投标说明:1、请报名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注意,如购买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必须在本次招标文件售卖截止日期后3日内将放弃投标函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wzwsy@sinopec.com,放弃投标函加盖投标人公章,请使用网上注册的邮箱发送,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最终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情况,将被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在今后参加的招标项目评审中有所体现。决定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需要反馈。 2、本标为电子CA标,制作标书时需电子U-KEY进行签章与加密,如为首次参加电子投标,请尽快向网站购买 (咨询电话400-819-8786)。 3、标书费必须在线支付(可使用个人账号),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一经售出,标书费不予退还,付费前请慎重考虑。带有“(重招)”二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参加过第一次招标的投标人可免于支付标书费,需网上重新报名,系统会弹出相应。标书费发票为电子发票,开具投标人单位名称,开出后将自动发送到网上预留的邮箱。 4、关于费用支付的系统操作问题请询400-819-8786或95388-5。招标文件下载以及其他系统操作、网站网页等问题,请询400-819-8786。 5、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开标时间、开标地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等内容)均以澄清的方式在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查阅,因未及时查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开标方式调整为在线开标。投标人仅需网上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不用递交纸质版和非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员不用到招标现场,具体要求请仔细查看招标文件网上附件《电子投标特别说明及操作手册》。 7、为加强疫情防控、确保人员防疫安全,投标人员未提前预约并得到书面(邮件)许可,严禁到达招标中心办公及评标地点,违反者后果自负。

20.联系方式:

投标咨询:
联 系 人:王舒一(座机若无人接听请发邮件)
电 话:0574-27667759
电 子 邮 件:wzwsy@sinopec.com
技术咨询:
联 系 人:陈晨明
电 话:0574-86444230
电 子 邮 件:chencm.zhlh@sinopec.com
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
2021年2月18日


















原招标公告





第1次变更公告









招标历史
历史招标
河北江津电缆询价询比价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贵州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云计算贵州分公司A3、A4机楼变配电及A11发电机组安装工程施工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防水防尘动力配电箱采购招标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郑州车辆段 无线对讲机配件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广东省新建梅州市梅县区档案馆项目勘察、设计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西省南昌县中医院泛光照明工程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辽宁巴西项目FPSO项目P与P项目干式负载装置租赁工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山东 青岛市财政局小型机、系统、虚拟化系统维保及虚拟机双备项目(第二包二次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江西省江西骏马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南昌市青云谱区智慧平安小区建设项目【招标编号:JXJM20161411】电子化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山东省茌平县2014年度中央统筹资金农田水利设施日常维护项目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图书招标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泥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