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光县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剩余路段材料检验试验项目,E1300000870001058001G02,
东光县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二期剩余路段材料检验试验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东光县城区排水系统雨污分流改造二期项目已由东光县行政审批局以东审批招标核准2020-3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期:建设工程全过程
质量标准:检测及时准确、数据真实、分析合理、评价正确,符合国家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2.2招标范围:材料检验试验(详见招标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相应营业范围和能力;
2、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及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必须包括:见证取样检测,使用功能检测,且在有效期内。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认证范围涵盖所投项目对应的检测项目(提供附表,必须包含沥青、沥青混合料检测的内容),且在有效期内。
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8 09:00至2021-02-23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3-10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九安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东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圣弘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东光县 | 地址: | 石家庄桥西区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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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 |
联系人: |
卞股长
| 联系人: | 王工 |
电话: |
0317-7819991
| 电话: | 0311-68070722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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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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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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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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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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