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县局机关及各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需求公示
2021年02月18日 10:56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县局机关及各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税务服务/其他税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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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 |
行政区域 | 利津县 | 公告时间 | 2021年02月18日 10:56 |
开标时间 | |
预算金额 | ¥246.000000万元(人民币)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寇女士 |
项目联系电话 | 0546-5628069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 |
采购单位地址 | 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西首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贺先生0546-5620033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地址 | 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11室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女士、李女士0546-8633318 |
附件: |
附件1 | 县局机关及各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 采购需求.pdf |
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县局机关及各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县局机关及各税务分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JSW-2021-0218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寇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546-562806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西首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贺先生0546-56200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李女士0546-8633318
代理机构地址: 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11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简要说明
该项目年总预算为246万元,派遣人数约43人。费用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及相应社会保险费用, 人员档案管理、劳务派遣服务费等各类管理服务费等。
本项目分1个包。
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4、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5、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地点:利津县税务局县局机关及各税务分局。
7、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验收,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8、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售后服务:按采购人要求。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9、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标准及依据应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 3 天 ;自2021年2月18日起至2021年2月20日止。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2-21北京时间09:00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利津县税务局
联系人:寇女士
电话:0546-5628069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利津县利一路西首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辰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女士、李女士
电话:0546-8633318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汾河路177号511室
附件:采购内容及服务要求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无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