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心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及同心中学分校区项目勘察
澄清公告
本招标项目同心县第七中学建设项目及同心中学分校区项目勘察,已由同心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同发改审发【2021】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同心县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为除申请上级补助外由教育局多渠道筹措。本项目已于2021年1月27日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上发布招标公告,现将招标文件中相关内容澄清如下:
1、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6.1.1项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内容为“评标委员会构成: 7人,专家5人,招标人2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专家库随机抽取”。
2、原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备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或系统内“澄清及修改文件”栏中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同心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厚诚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同心县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韦司德商务中心四楼
邮编:751300 邮编:750001
联 系 人:李玉伏 联 系 人:王佳鹏
电 话:0953-8028873 电 话:17395073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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