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油田2021年油田服务中心后堂承揽业务外包项目123
重要:
1.本招标项目采用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线上发售招标文件、线上递交保证金、线下开标评标的形式进行。
2.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不需要办理U-key,但必须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自助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并在该平台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请注意转账或电汇后还必须将投标保证金递交至本项目)。本平台操作方法详见《投标人用户手册》,请潜在投标人从平台右上角工具中心中下载并认真阅读。
请点击: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确认电脑操作系统为win732位,使用ie9.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登录本平台)
3.请投标人规范投标、诚信履约,所有失信行为将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4.为贯彻执行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若本项目中标单位为中小企业,请在订立合同时主动告知其属于中小企业,尤其是涉及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收取及电子汇票结算条款时,请在签订合同时与招标方商榷,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玉门油田2021年油田服务中心后堂承揽业务外包项目12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081920210127-001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资金来源为玉门油田分公司:生产成本),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为保证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油田服务中心后堂经营工作有效平稳进行,现组织实施玉门油田2021年油田服务中心后堂承揽业务外包项目招标,为玉门油田服务中心(酒泉祁连宾馆)餐饮部提供厨房菜品加工制作等服务,保证酒泉祁连宾馆餐厅后堂食品加工质量、后堂服务质量,实行餐饮后堂工作量承揽外包经营模式;
2.2 资金生产成本;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需确定一家承包商承揽本项目,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3.1对酒泉祁连宾馆后堂(厨房)进行管理,使用招标方后堂(厨房)场地、设备设施提供酒泉祁连宾馆经营所需的各类菜品、面点等食品的加工制作服务(所需食材由招标方提供),满足招标方每日餐饮经营需求;
2.3.2负责酒泉祁连宾馆后堂整体卫生、保洁服务,保证饮食卫生和环境卫生;
2.3.3提供服务人员不得少于16人,须至少包括:项目负责人1名;厨师长1名;一灶1名;二灶2名;荷台2名;砧板2名;凉菜2名;面点2名;洗碗3名;
2.4项目实施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2.5项目实施地点: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油田服务中心(酒泉祁连宾馆),地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10号;
2.6 项目控制价:本项目暂定金额120万元(不含税,含服务费、管理费、运营费、风险费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承揽方每月应保证招标方菜金收入,具体结算方式如下:
2.6.1若招标方每月菜金收入≤13万元时,按照以下公式结算:月结算费用=7.9-(13万元-招标方当月菜金收入)×(7.9×20%),注:最低按0计算,不计负值。
2.6.2 若13万元<招标方当月菜金收入<21.5万元时,该月按照7.9万元为基数扣减15%后结算,即按照6.72万元结算该月承揽服务费;
2.6.3若21.5万元≤招标方当月菜金收入<23.5万元时,该月按照7.9万元为基数扣减5%后结算,即按照7.5万元结算该月承揽服务费。
2.6.4若23.5万元≤招标方当月菜金收入<24.5万元时,该月按照7.9万元为基数扣减2%后结算,即按照7.74万元结算该月承揽服务费。
2.6.5若招标方当月菜金收入≥24.5万元时,在支付该月7.9万元承揽服务费的基础上,对超过24.5万元的部分按照40%比例提成结算,结算公式为:月承揽服务费=7.9万元+(招标方当月菜金收入-24.5万元)×40%。
2.6.6 如因招标方原因(如安全隐患整改、设备老化维修、装修整改及其它不可抗拒原因)致使油田服务中心(酒泉祁连宾馆)停业,导致招标方当月菜金收入<21.5万元时,按照7.9万元结算该月承揽服务费。
2.6.7 为保证双方利益共赢,承揽方应遵循菜品毛利率【毛利率=1-(原材料费+燃料费)÷菜金收入×100%】最大化原则,在食材由招标方提供、承揽方有权进行监督的前提下,承揽方应保证菜品毛利率达到≥48%;如毛利率不能达到48%,毛利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招标方有权扣减当月承揽服务费的1%。
2.6.8结算时承揽方须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7合同要件内容:履约保证金条款、结算方式见合同文本,其它要件以招标文件为准。
2.7.1是否踏勘现场:否;
2.7.2 是否召开投标预备会:否;
2.7.3 是否允许分包:否;
2.7.4不允许偏离;
2.8项目具体情况见编号为 ORG081920210127-001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餐饮经营类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体工商户,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3提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破产状态,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书面承诺。
3.4未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及查询网址);近三年(截止开标时间最近的36个月)内未发生一般及以上食品安全事故(附国家或甘肃省或酒泉市食品安全事故分级标准)。未被中国石油、玉门油田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21-02-1909:00:00至截止时间2021-02-2418: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应自负其责。
4.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为8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目前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支付成功后,请潜在投标人直接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方式!除招标人原因项目终止可退还招标文件购买费用以外,其它情况售出不退!(缴费成功一小时后刷新界面即可下载招标文件,请勿重复缴费)
4.3招标资料费发票开具
4.3.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2017年第1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电子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内容,对在该交易平台上缴纳招标资料费的潜在投标人只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4.3.2 请潜在投标人报名时务必填写正确的手机及邮箱,避免无法接收电子发票的情况,推送无法收到发票的后果自负;
4.3.3本项目开标结束后,将推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至报名投标人手机及邮箱,潜在投标人收到电子发票后根据需要自行下载。
4.4报名过程中遇到有意排斥、限制报名的,可向招标人相关部门反映。
受理部门:玉门油田分公司企管法规处。
受理地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分公司酒泉生产指挥中心1号楼819房间。
受理人及电话:殷先生0937-392643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在开标地点现场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投标人需同时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和电子版U盘,且内容须一致(如不一致的内容则以纸质版为准),本次投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到开标现场。
5.1.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03-1109:3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递交地点: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油田服务中心(酒泉祁连宾馆)2号楼一楼宴会厅,地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10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开标前,投标人应向招标机构提交2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该费用需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交纳(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见招标公告第九条: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日缴纳投标保证金,避免不确定因素造成递交失败。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1-03-1109:30:00;
6.2开标地点:玉门油田综合服务处油田服务中心(酒泉祁连宾馆)2号楼一楼宴会厅,地址位于: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解放路10号。
6.3本次招标采取网上现场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须在开标时间之前抵达至开标地点。
6.4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联系招标机构;对网上操作有疑问请联系技术支持团队人员。
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七、招标人及招标机构信息
招标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综合服务处
联系人:马永强
电话:0937-3959302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共享中心招标部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新城区玉门油田2#楼329房间
邮 编:735019
联系 人:万女士
电 话:0937-3931115
电子邮件:ymwanf@petrochina.com.cn
八、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
(1)投标人从企业基本账户(以在该平台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为准)将所需投标保证金转至平台投标保证金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银行账号:2690 2100 1718 5000 0010
银行行号:3132 6501 0019
开 户 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2)转账成功后,平台自动存入投标人平台电子钱包。
(3)投标人登录平台,进入所投项目主控台,选择“递交投标保证金”,将项目或标段所需投标保证金从电子钱包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
(4)平台规定: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分配至所投项目或标段,方可认定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
(5)投标保证金退还:评标结果确定后,未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由招标实施部门将其保证金解冻,并退回投标人在昆仑银行设立的账户(钱包)中,中标候选人需待中标人合同签订后方可执行退款流程。
附件:《关于申领中国石油招投标优蓝U-key的公告》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共享中心招标部
2021年0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