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建设资金来自/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河北省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河北省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3服务期:3年(招标人每年对中标人进行一次履约考评,考评合格者,继续合作;考评不合格者,终止合同,不再合作)。
2.2招标范围:招标内容和范围:河北省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学生食堂托管经营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能力,具有工商局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餐饮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3.1.3业绩要求:近五年具有中学食堂一年及以上食堂托管经营经验;
3.1.4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2-18至2021-02-23,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曲阳县国土局东院家属院3号楼二单元301室 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有意向的投标人可携带以下资料:a.营业执照副本; b.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被授权人身份证;d.业绩证明资料(包括合同原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原件中不显示托管经营食堂平米数的,提供加盖业主单位公章的证明,近五年是指2016年02月01日至今)等上述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北天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3-12 09:30 ,地点为 保定市竞秀区朝阳大街鸿悦国际1323室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本次招标公告将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本网站上发布。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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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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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河北省曲阳县第一高级中学
| 地址:
| 保定市先锋街道德惠路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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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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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0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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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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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世侨
| 联系人:
| 刘昕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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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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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03278964
| 电话:
| 15132441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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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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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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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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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134031269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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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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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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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保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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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101132010145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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