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广州永安大道新建加油站场地土方工程已批准实施,采购人为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竞价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价采购,特邀请有意向的报价人参与竞价。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2.1工程名称:广州永安大道新建加油站场地土方工程
2.2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永和区永安大道以南、协鑫地块以北。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标段最高投标限价:809819.66元(含税)。
2.5采购范围:对永安大道红线地块山坡进行场地平整,场地平整外运处理土方约19000方,平整后红线内场地标高高于永安大道标高+96cm(平整后地块红线内标高为+8.35m),红线外地块如高于永安大道加油站地块,需根据土质类型按照规范要求放坡至永安大道加油站红线边,固定总价包干,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中标后合同价格不予调整。
2.6计划工期:20个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4月3日)。
2.7工程质量:合格。
2.8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项目措施费包干,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运距。
3.报价人资格要求3.1报价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经理部主要人员资格条件:
(1)项目经理持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注册于报价人单位),同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页。
注:①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报价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上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
②项目经理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拟派项目经理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如拟派项目经理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报价文件中说明。如投标项目经理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经理。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报价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3)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4)专职安全员应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C证)或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相应人员信息资料的网页页,专职安全员和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5)提交社保文件的要求:报价人须保证项目部主要组成人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提供近半年的(时间为:2020年7月-2020年1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以报价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及购买采购文件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2日,每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投标信息登记:
(1)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40号窗口(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不需要取号,登记前可提前电话咨询代理。)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办理投标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2)将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盖章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lkx6003@126.com),并电话联系代理(联系人:郑工13560477267)办理投标登记,采购文件可提供邮寄,邮费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由采购代理机构开具收据。
4.3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在规定的登记时间内,登记并购买项目资料的报价人不足3名时,采购人依法有权:发布公告延长登记时间。在延长的登记时间内,已登记的报价人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登记的潜在报价人应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登记;或依法重新采购。
(2)递交报价文件的报价人少于3名或通过资格评审标准的报价人少于3名时均为采购失败,采购人将依法修正采购方案后重新组织采购。
5.投标保证金
5.1采购人要求报价人提交竞价保证金。
5.2竞价保证金金额:1.6万元。
5.3竞价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6.报价文件递交
6.1报价文件递交方式:报价人须现场递交纸质报价文件
6.2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报价文件现场递交的时间为2021年3月5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地点为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1(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
6.3开标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5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开评标室1(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不参加开标会议,不参加开标会议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6.4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报价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7.发布竞价公告的媒介本竞价公告在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zgxgw.com/)、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的详细内容不一致者,以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官网公告为准。
8.联系方式采购人:广东中恒石化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310房之2;
联系人:罗先生;
电话:13875747374。
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504房;
联系人:郑工;
电话:13560477267;
电子邮件:lkx6003@126.com。
2021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