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补充公告(项目编号:JG2021-0519)
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于2021年2月10日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作出如下补充与修改。如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矛盾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
一、对原招标文件修改,修改如下:
1、原文:招标文件P3页中的“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工期要求”中提及的
工期要求
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工期:日历天。
现文:改为
工期要求
2021年3月底计划开工(具体以开工令或开工报告为准),施工总工期:180日历天。
2、原文:招标文件P5页中的“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履约担保”中提及的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
现文:改为
履约担保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10%。
3、原文:招标文件P10页中的11.3.6,11.3.7点,
11.3.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见第四章),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3.7《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机械设备表》(格式见第四章);
现文:改为:
11.3.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
(1)投标人应列出本工程的施工组织机构构成和画出机构框架图及其负责人;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技术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并附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其他辅助说明资料。
11.3.7《拟投入本合同工作的主要机械设备表》(格式自拟);
注: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内容的,投标人均可自拟格式。
4、原文:招标文件P69页“附件二”的承诺书中提及的第二点
“附件二:
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如果在本招标工程中我司中标,我司将积极响应贵单位提出的合同条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司承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我司签订用工合同,建立工资支付制度,每月按时发放聘用工工资,自觉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论何种原因不拖欠或者克扣聘用工工资。否则,可由员工代表知会有关部门,或拨打投诉电话。
2、我司承诺近三年没有发生过拖欠民工工资的行为,没有因拖欠民工工资受到过通报批评、限制市场准入等处罚,如存在隐瞒参与投标甚至获得中标的,我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废标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现文:改为:
“附件二:
承诺书
致(招标人名称):
如果在本招标工程中我司中标,我司将积极响应贵单位提出的合同条件及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做出如下承诺:
1、我司承诺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我司签订用工合同,建立工资支付制度,每月按时发放聘用工工资,自觉接受业主和主管部门的监督,不论何种原因不拖欠或者克扣聘用工工资。否则,可由员工代表知会有关部门,或拨打投诉电话。
2、我司未被纳入国家、市、区的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名单(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如存在隐瞒参与投标甚至获得中标的,我司自愿放弃投标或中标资格,无条件接受招标人的废标处理,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其他说明
1、本项目招投标交易活动时间安排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http://ggzy.gz.gov.cn/)的“>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栏目进行查询为准。
2、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要求不变。
招标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林业和园林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永连招标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02月26日
附件:
招标文件―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20210225)-0226.doc
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补充公告(项目编号:JG2021-0519)-0226.doc
JG2021-0519_20210226091301.GZZF
(业主、代理已盖章)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补充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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