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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泗洪县2021年度低收入人口“扶贫100”商业保险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2101080-1
(二)项目名称:泗洪县2021年度低收入人口“扶贫100”商业保险项目
(三)预算金额:最终实际参保低收入人数X100元的保险费(保险期间为2021年
1月 1 日起至2021年 12月 31日止)即为本项目的预算金额。
(四)最高限价(如有):最终实际参保低收入人数X100元的保险费(保险期间为2021年
1月 1 日起至2021年 12月 31 日止)即为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五)采购需求:泗洪县2021年度低收入人口“扶贫100”商业保险项目,是指县政府运用统筹基金投入商业保险运作,参保低收入人口按每人每年保费100元、低收入人口100%全部参保,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障待遇、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后,针对其教育,初次确诊身患重大疾病、已患病人群自付医疗费用,遇意外伤害、伤残、身故,房屋受损等情况,保险机构另外给予补偿的一种保障制度。我县“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总人口(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和五保贫困户),最终以实际人口数为准,项目计划投资约1200万元。
注: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仅限联合体牵头人参与评标办法中评分项目评分。
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本项目为县重点扶贫项目关系到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了更好的服务全县低收入人口,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本项目将按照投标人综合得分高低顺序确定3家中标人,其中第一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服务金额的50%,第二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服务金额的30%,第三中标人承担本项目服务金额的20%(具体根据乡镇划分,上下浮动不超过1%)。
(六)合同履行期限:保险期间为2021年1月 1日起至2021年 12月 31日止。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条件的小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对其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八)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投标人总公司
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0年06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含合法的分支机构);
2、投标人必须具有保监会审核批准的经营本次招标项目的财产损失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含短期健康保险)险种的经营资质(1、提供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和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期限和营业执照经营期限需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保险期限,否则视为无效标);
3、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自2020年6月1日以来的任何一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原件扫描件或提供网上查询;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扫描件及联合体各方资质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联合体各方资质也可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网上查询网址)。
注:(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以牵头人报名。(2)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投标人”查询结果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 最低评标价法; ? 综合评分法。具体细则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及评标办”内容。
四、获取招标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03月02日 09:00至2021年03月08日 18:00。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一)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年03月23日 09:30:00
(二)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 现场开标。开标地点为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人
1.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宿迁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
2.查询截止时点:资格审查结束前。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方式:由采购人在资格审查现场查询,网页截屏,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网页截屏应当留有(或注明)查询时点的网页地址和网络时间标记。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截屏和《政府采购查询使用情况说明》)由采购人授权的经办人签字确认。
4.的使用规则: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二)财政部门监督电话:0527-89883662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泗洪县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地址:泗洪县人民北路14号
联系方式:1895109686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泗洪县洪泽湖东大街
2号富园天郡北门西侧1号楼3楼
联系方式:189052466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杰(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189052466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