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全国企业公示件[http://www.gsxt.gov.cn]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或建设系统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安全及质量问题(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3.投标人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附承诺函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4. 投标人提供的地块可建设充电桩及配套设施,且具备通电条件(附承诺函或其他相关证明,并加盖投标方公章);
5. 投标方须拥有其所提供地块的合法所有权或唯一使用权,且承诺所提供地块产权及使用权清晰无纠纷(附有效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
6、投标方须承诺本项目充电桩建设单位同时具备以下等级专业资质(需提供承诺函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6.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及以上;
6.2国家能源局下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及以上或承修类五级及以上。
7、两家或两家以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另一家公司股东的,不能同时申请参与本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提供股东构成表或管理关系表,并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股东信息的相关备案情况件或工商部门相关的证明文件或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截图,均加盖公章)。
—————————————————————————————————————————需要投标单位提交报名资料,且报名资料确认通过才允许获取招标文件。
所需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提供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报名时对投标人是否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只表明投标人符合获取招标文件的初步要求。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以评标委员会资格后审意见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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