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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名称: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便携式超声诊断仪
三、采购项目编号:0625-21215052-3
四、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
五、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六、采购公告2021年2月9日
七、预算总金额(元):2,400,000.00
八、废标理由:截止到本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不满足公开招标要求。
九、其它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再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
十、 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77- 62531860
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晨曦路111号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财,马菊美
联系电话:0571-85860240,85860232
传真:0571-85860230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
附件信息:
03乐清市卫生健康局便携式彩超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电子招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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