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农产品抽检(铁西、辽中),最高限价:人民币1960元/批次。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食用农产品抽检(皇姑、沈河),最高限价:人民币1960元/批次。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的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食用农产品抽检(和平、苏家屯、法库),最高限价:人民币1960元/批次。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食用农产品抽检(浑南、新民、沈北),最高限价:人民币1960元/批次。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食用农产品抽检(于洪、大东、康平),最高限价:人民币1960元/批次。包括但不限于沈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年下达的沈阳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实施方案中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在沈阳市指定区域内开展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兼投不兼中。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须按照辽宁省财政厅要求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采购公告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内,在辽宁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投标报名和采购文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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