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扶风县七星河片区、野河山片区综合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扶风县七星河片区、野河山片区综合治理工程已由扶风县水利局以扶水发〔2021〕32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和招标人均为扶风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目前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人为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扶风县七星河片区、野河山片区综合治理工程招标依据扶风县水利局《关于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扶风县七星河片区、野河山片区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扶水发〔2021〕35号),同意本工程划分为四个施工标项和一个监理标项。
施工Ⅰ标项:窑白项目区。计划在法门镇窑白村实施。建设内容为:除险加固窑白淤地坝一座,简介牌一个。
施工Ⅱ标项:峪村项目区。项目计划在城关街道办峪村、殷家村;法门镇庄白村实施。建设内容为:实施平整土地工程16.8hm2(252亩),新修生产道路3021m,经济林3.02hm2(45.3亩),宣传牌1座,简介牌1座。
施工Ⅲ标项:庄白项目区。计划在法门镇刘家村、法门镇庄白村实施。建设内容为:实施平整土地工程24.15hm2(362.25亩),新修生产道路3020m,简介牌1座。
施工Ⅳ标项:刘家项目区。计划在法门镇刘家村实施。建设内容为:实施平整土地工程21.33hm2(319.95亩),新修生产道路3612m,简介牌1座,围栏1900米,告示牌5座。
监理标项主要工作内容:2021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扶风县七星河片区、野河山片区综合治理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负责该项目施工前期开工准备、施工过程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有关管理人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监理标项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及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信用中国”。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条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5日上午9:00时至2021年3月20日下午17:00时,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进行项目确认。网上确认后请派代表于2021年3月15日至2021年3月20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8:00至12:00时,下午14:00至18:00时,在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购买招标文件。投标单位代表应携带资料包括: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个人身份证。
4.2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贰仟元,监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7日上午9:30时,地点: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本网站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扶风县水保生态工程项目建设办公室
地 址:陕西省扶风县新区西大街西段
联系人:赵工
电 话:0917-5230735
招标代理单位:陕西金岸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扶苏路民善雅居商业楼A座
邮政编码:712000
联系人:王幸
电 话:029-33819311
传 真:029-33686108
二〇二一年三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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