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06,公告主要内容为:南充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人民医院和仪陇县中医医院心电网络平台建设磋商成交公告,所属区域:四川-南充-仪陇县,所属行业分类:网络,中标商:四川帆程商贸有限公司,中标金额:,招标编号:5113242021000067,公告类型: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 |
5113242021000067 |
二、项目名称 |
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人民医院和仪陇县中医医院心电网络平台建设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帆程商贸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南充市嘉陵区冯家桥新区11幢1单元2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院内常规诊断3元/条;动态心电图30元/条;院外常规心电图6元/条;院外动态心电图45元/条。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类:名称:仪陇县人民医院和仪陇县中医医院心电网络平台建设;服务范围:负责区域心电网络平台的建设及所需的设施设备;服务要求:1.负责平台运维及相关服务,根据产生的数据的数量收取服务 费用。其设施设备产权属于中标供应商,3 年服务期满后硬件设备 归采购人所有。 2.所建设平台须满足与采购单位的使用设备兼容,达到数据无 缝对接要求。服务时间:项目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日起 3 年,中标供 应商负责平台的运维及设备的维护;服务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川财采〔2015〕32 号文件 以及采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 诺与本项目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方及投标人如对质量要 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方在 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 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李秀凯(小组长)、刘毅、任钧(业主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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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1.根据我公司与采购人签订的仪陇县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次采购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供应商支付。 2.参考国家财政部、国家计委、国家物价局(2002)1980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文件规定,本次代理服务费按国家相关规定及与采购人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收取。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28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供应商信用融资: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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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仪陇县人民医院、仪陇县中医医院 |
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邹先生;联系电话:15082486210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仪陇县政公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仪陇县新政镇望云路101号东山丽景2幢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李婷;联系电话:0817-7218788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邹先生 |
电话: | 15082486210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