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3-16,截止日期:2021-04-06,公告主要内容为:新疆乌鲁木齐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新疆-乌鲁木齐-头屯河区,所属行业分类:法院,招标编号:ZCD-KFQ(2021084)2021013,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站公路51号三楼会议室,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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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丽景中央城)9号楼6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4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D-KFQ(2021084)2021013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2736000
最高限价(元):273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安保服务采购
数量:20人
预算金额(元):273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数量为20人,服务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服务期间或期满,经采购人履约考评,可续签一年。
备注: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服务内容的投标人。
(2)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3)在“信用中国”及“”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丽景中央城)9号楼6楼
方式:现场报名
请携带下述(1)-(4)资料一份报名,请各单位准备好各项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售价(元):30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6: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站公路51号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6日 16:00
开标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站公路51号三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北站公路51号
联系人:田军
联系方式:150990986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项目联系人:王燕萍、王中华
联系方式:13669958615 、13209950311
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 0991-3775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