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航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现对南航小镇专项法律服务进行小额零星公开采购。
1、项目简介
1.1 项目名称:南航小镇专项法律服务
1.2 项目编号:CZ202100216901
1.4 资金采购人自筹资金
1.5 项目限价:报价上限15万元(含税),超过上限报价无效
1.6 服务地点:珠海市
1.7 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南航小镇改造完成、产权重新明确之日止
1.8 合同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在国家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合法登记注册,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截止至2021年3月1日满10年);合并、分立后按新的律师事务所成立时间计算。如供应商为律师事务所分所,则该分所的成立时间应满足前述成立时间要求。供应商应在珠海市具有固定营业场所,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目前的注册律师人数不少于60名(以2020年度的年审数据为准);
2.3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在近3年内(2018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未因执业活动受到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行业处罚(提供供应商承诺函);供应商参加本项目前3年内(2018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无“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注意:须提供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中此项完整内容截图,仅以国家企业公示系统显示信息为准进行形式审查并作为认定依据,其他网站或文件不作为认定依据;如因国家企业公示系统不具备上述数据的,则境外企业、港澳台地区企业及国内事业单位无需提供;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已被移除该“黑名单”列表的除外。)
2.4 拟派本项目的主责律师要求: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勤勉尽职,执业时间十年以上,近3年(2018年3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无违反执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主责律师具有5年内(2016年至2020年)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法律顾问服务经验。
2.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未通过上述资格要求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与资格,评审委员会有权认定其不具备参与资格;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提交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或承诺系伪造、变造或捏造的,将取消其成交供应商资格并列入南航集团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视为其已主动放弃自本次采购之日起5年内参加南航集团任何采购方式下任何项目的采购活动。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公告时间:2021年3月17日8:00时至2021年3月19日17:00时;
3.2 参与本项目无需报名,请在2021年3月19日17:00时前直接发邮件到xiehf@csair.com索取采购文件(在邮件标题写明XX律师事务所索取XX项目采购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2日17:00时前,地点为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52号中信南航国际广场11B08 ;
4.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4.3 响应文件接受邮寄,但以采购人收到文件的时间为准,请供应商预计好邮寄在途时间。
5、联系方式
5.1 采购人:珠海航空有限公司
响应文件邮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海滨南路52号中信南航国际广场11B08
邮编:519000
报名联系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3366262
EMAIL: xiehf@csair.com(响应文件、采购文件疑问,均发送到此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