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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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研发中心项目临电工程
询比价招标公告
根据中化学南方工经〔2020〕241号《关于印发《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241号附件:《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工程项目分包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文件拟定《询比价招标方案》,报经中化学南方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审批后由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计划合同部组织询比价相关事宜。现以询比价公开的方式对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研发中心项目临电工程
进行报价。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广东省白云区
。
项目业主:
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
企业自筹
。
1.2
工程内容: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研发中心项目临电工程工作内容包含出具图纸,完成与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事宜,中心箱式高压室施工,DE走廊施工,2#箱变施工,通电调试,达到使用条件,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及相关文件为准。
1.3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1
年
04
月
15
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2021
年
04
月
31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7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1.4
招标范围:
粤港澳大湾区科技研发中心项目临电工程全部工作内容,具体工程数量以施工图及相关文件为准。
1.5
报价方式:单价合同
。
★
1.6
报价:
1.6.1
报价★
(1)
报价由报价人根据自身的经验和现场调查情况自行测算自供材料的涨价情况因素,依据本文件、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结合自身技术和管理水平、经营状况、机械配备以及施工组织和相关文件的有关要求,按照本企业定额和市场价格信息自主确定报价。★
(2)
当报价人的报价小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为有效报价;大于等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3)
报价函是报价人唯一的报价依据,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报价说明或调价函。如报价人对本文件有疑问,应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3天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文件要求在开标前2天予以澄清,并将答疑函发给所有报价人。
1.6.2
材料价格:
(1)
招标人对主要物资设备、关系主体结构安全质量及对成本影响较大的物资设备保留集中采购的权利,对于集中采购的物资应包含在报价内。
(2)
报价人供应材料:建筑工程材料价格参照当地信息价,并根据自身掌握的市场价格信息自主测算编制。
(3)
材料价差调整:不执行调差。
1.6.3
本工程的投标总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工程费用
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措施费、有关文件规定的人工调整、材机调整、材料价格价差以及报价人认为应计取的各项费用(含利润、税金、风险),本标段需要的施工生产、生活临时工程费用。
(2)
报价需包含为完成本项目施工所需的所有费用、规费、税金、利润和风险等。
(3)
报价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因素。报价人根据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报价。
2
报价文件的递交
2.1
报价
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3月26日9时00分,地点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1998号中国化学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
会议室
。
2.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2.3
递交报价文件时,需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到场。投标人法人代表到场的需出示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到场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件原件。★
2.4
投标人应将报价文件密封完好。封袋封面上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工程名称及标段、招标人名称和地址。密封口处贴纸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于╳年╳月╳日╳时╳分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并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3
保密
参与报价的各方应对报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4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
5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6
踏勘现场
6.1
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报价人向招标人索取项目位置自行前往踏勘。
6.2
报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6.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报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4
本次招标人对未中标的报价人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7
履约担保
7.1
在签订合同28天后,中标人应按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金额的
2
%,履约担保的形式为银行保函或现金。
7.2
中标人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7.3
中标人应在分包合同签订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供承诺函,对工期、质量、HSE、文明施工、人员、机械设备、成本等方面做出承诺。
8
签订合同
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本文件和中标人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当予以赔偿。
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8.3
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按主要设备进场后7日内支付30%,通过招标人竣工验收后支付至97%。
8.4
工程
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自本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24个月。
8.5
质量保修金:
按照
合同金额的
3 %
扣取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返还。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云城东路1998号中国化学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卢昌茂 18056413339
邮箱:814109278@qq.com
广州化建投资有限公司
2021
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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