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2021/3/26】【】
扬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造价咨询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总体设计的批复》(石化股份计项[2019]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扬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造价咨询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扬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石化厂区。
2.3建设规模:新建260万吨/年固定床渣油加氢装置、280万吨/年重油催化裂化装置、70万吨/年气分装置、2#产品精制装置、150万吨/年S-Zorb装置、30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170吨/小时酸水气提装置、2#溶剂再生装置及配套和辅助设施等。
2.4建设投资:总体设计批复投资48.8043亿元(不含税),本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一标段约400万元(含税)、二标段约300万元(含税)、三标段约120万元(含税)。
2.5计划工期:1096天。
2.6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扬子石化公司炼油结构调整项目催化裂化装置、S Zorb、气体分馏、2#产品精制以及新厂区公用工程等主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二标段:硫磺回收、酸性水汽提、2#溶剂再生、东邵罐区、老厂区改造等主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三标段:渣油加氢装置1个主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扬子石化炼油结构调整项目造价咨询服务主要是按照工程承包模式对项目各建设主项的工程施工提供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具体内容如下:
(1)负责完成委托项目工程结算审核服务,包括主要材料(甲供材)审核工作,出具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并签章确认;
(2)会同招标人、监理单位等到施工现场核定工程量;
(3)概算与结算的分析对比工作,并定期提供工作进展报告;
(4)配合招标人完成项目财务竣工决算工作和项目审计工作;
(5)配合招标人处理施工过程中工程造价纠纷;
(6)招标人可能要求的工程造价咨询其他工作,如派遣人员参与招标人的投资控制工作、施工图预算编制等(具体以委托单为准)。
2.8本次招标不包含的内容:/。
2.9投标人根据自己的技术力量、业绩和特长,可以选择参加1个标段或多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至多只能中标一个标段,已在一个标段中被推荐排名第一,不再参加后序标段评审。投标人若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需要分别编制投标文件,且分别密封包装并递交。招标人与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协议,第一中标候选人如有放弃中标的,由第二名替补,依此类推。
2.10根据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和提交进度,业主方有权调整各标段咨询工作范围,以任务委托书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独立法人;
(2)持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
(3)持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4)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工程造价咨询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额一标段≥400万元、二标段≥300万元、三标段≥100万元;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拟派的项目经理持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造价咨询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3.4拟派的土建、安装专业负责人持有国家一级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6年以来有石油化工项目造价咨询项目相应专业造价咨询执业业绩。
3.5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6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下载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3.7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投标的潜在投标人不得超过两家。
4.注册、报名、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潜在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报名、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下载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03月26日10时00分至03月31日10时00分。
4.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1日10时00分。
5.投标保证金
5.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保证金金额: 2万元。不分标段,投标人参与一个或多个标段只需提交2万元。
5.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时备注“STC-NJ-2021-N081 保证金”。
5.4提倡投标保证金以银行保函的形式提交。
6.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6.1编制: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
6.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6.3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4月15日 10:00。
6.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保存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7.开标
7.1开标时间:2021年4月15日 10:00。
7.2开标地点:本项目采取远程在线开标。
8.其它
8.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8.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9.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扬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新华路778号;
邮编: 210048 ;
联系人: 沈工 ;
电话:025-58562843;
电子邮箱: shenbj@sinopec.com 。
10.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
邮编:210019;
联系人: 陆工;
电话:025-66202826/025-66202767;
电子邮箱:lulq@sinopec.com。
11.发布
12.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下载时间起,到下载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部
2021年3月26日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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