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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佛高速泌冲出入口收费广场及进出匝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广东广佛高速泌冲出入口收费广场及进出匝道升级改造工程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1-04-28
详细内容:
本公告受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委托发布,2021-04-26,公告主要内容为:广东佛山广佛高速泌冲出入口收费广场及进出匝道升级改造工程,所属区域:广东-佛山-南海区,所属行业分类:广场,招标代理: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业主: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广佛高速泌冲出入口收费广场及进出匝道升级改造工程已取得立项文件,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广佛高速泌冲出入口收费广场及进出匝道升级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大沥镇黄岐浔峰洲路(泌冲收费站进出口起南至建设大道)。

2.3 项目建设规模:本次出入口及收费站改造维持高速主线现状;现状匝道改造长度为 349m,新建匝道长度 302m,改造收费广场一处,新建进口收费广场一处,匝道设计速度为 40km/h,路基宽8.5m(现状)及10.5m(新建);改造大沙路约640m,路口平交2处。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并以监理人签发的开工令为准,竣(交)工日期不因雨天、假期及办理各方面的手续等因素而延后。

2.5 本招标工程不分标段,招标内容和招标预算价如下:

招标内容:本项目为广佛高速泌冲出入口收费广场及进出匝道升级改造工程,本次出入口及收费站改造维持高速主线现状;现状匝道改造长度为 349m,新建匝道长度 302m,改造收费广场一处,新建进口收费广场一处,匝道设计速度为 40km/h,路基宽8.5m(现状)及10.5m(新建);改造大沙路约640m,路口平交2处。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招标控制价:¥40,796,836.73元

2.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承包。

2.7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验收质量等级标准。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以促进后期管养水平的要求,工程质保期内的质量由招标人与大沥镇市政办共同监管,质保合格方能支付质量保证金。

★重要事项:根据区、镇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考核评比的要求,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必须按照《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城市管理职能部门考评标准》(详见合同附件4)接受镇城管办考评,若出现扣分情况,且累计扣分每满1分则处罚一万元(处罚金无上限,在工程结算造价中扣取)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承诺达到合格标准。工程施工期间和质保期内的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执行《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佛山市城市管理考核评比暂行办法》、《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关于加强我区重点建筑项目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南建设工[2016]76号)、《佛山市南海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专项工作方案》(南建设[2016]123号)等规定的标准要求。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法人资格

4.1.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质要求

4.2.1投标人须具有以下①、②资质:

①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②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或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目)一级资质。

4.2.2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以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单位作为牵头单位,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多于2家。

4.2.2.1联合体投标人除应符合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4.2.2.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4.2.2.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在该协议书中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委派项目负责人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协议书必须加盖所有联合体成员法人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4.2.2.4联合体资质按联合体协议约定的专业分工确定。

4.2.2.5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进行投标,如有违反,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2.2.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且联合各方单位至少派一人共同组建项目组。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向出资人提交履约担保、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联合体各方各自完成合同约定的任务,并经联合体牵头人书面确认同意后向出资人申请工程款的支付。

4.3 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提供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为电子证书或件的,需同时提供相关证件政策文件件或复印件)。(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要提供)。

4.4 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参加城市道路工程投标的投标人,应成功申请进入城市道路诚信系统,即已获得城市道路诚信编号,且对应行业的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均要提供)

4.4.1城市道路诚信档案处于有效范围,是指城市道路诚信等级为C级或以上且状态显示为“正常”(由于现阶段为新旧城市道路诚信系统过渡期,资格审查当天需同时查询新、旧平台的诚信数据,以企业诚信等级低的数据为准)。

4.4.2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件。。(若联合体投标,由省外单位提供)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若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名,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且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在广东省外注册的建造师必须是一级建造师;在广东省内注册的二级建造师可提供“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电子注册证书件,注册专业为市政),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

4.5.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并且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资格审查当日未被锁定。省外进粤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

4.5.3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

4.5.4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包括: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网站下载的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终端设备的社保证明文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5.5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参与其他工程投标的情况,必须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人应慎重考虑选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参加多个工程项目的投标竞争,如投标项目负责人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均中标的,只能按照不同工程项目中标通知书发出的时间先后,担任本企业最先中标项目的投标项目负责人。后确定该企业为中标人的工程项目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隐瞒中标项目获取中标的,按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查处。

4.5.6专职安全员:1名,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广东省内或已开通网上的省份的投标人可提供相关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的证书查询信息网页件(或电子证照件)),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专职安全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为准。(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任意一方委派)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若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双方均要满足)

4.6.1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6.2 企业没有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企业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4.6.3企业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下同)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弄虚作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4.6.4拟任项目负责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注册执业资格或停止执业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取消投标资格或尚在其他在建工程建设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等状况。

4.6.5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如实反映和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对评审结果有影响的内容齐全且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6.6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4.6.7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查询和实施联合奖罚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1年04月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化综合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交易指南”中的工程交易栏目。业务咨询电话:0757-83990765、0757-83991581。

5.2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各投标人应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图纸(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招标人盖章的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保证金

6.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提交人民币5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2投标人应采用银行转账的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提交;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银行到账延误风险。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起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7.1.1投标文件递交的起始时间:2021年5月19日 08时30分,截止时间:2021年5月19日09时 30分。

7.1.2开标时间:2021年5月19日09时 30分。

7.1.3递交投标文件起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7.2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二楼开标四室209(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夏南路58号方舟一号建筑产业中心大楼2层)。

7.3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4依据《佛山市南海区公共资源交易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南资管办[2020]1号)的相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取消投标人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环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后即可离开。

疫情防控期间,提倡非本地(佛山市外)的投标人委托本地(佛山市内)的分支机构、办事处的人员或本地的其他人员为授权代理人。授权代理人须凭以下文件递交投标文件: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②授权委托书原件、③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原价及复印件、④如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非投标人本单位已取得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交易员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投标人的任一有效的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员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交以上资料的,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委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网页、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及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公告内容和时间不一致时,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为准。

9.异议与投诉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9.2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10.其他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的澄清(答疑)、补充、修改等文件一律通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提交和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及时登录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相关文件,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10.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报名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0.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10.4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两阶段评标定标办法。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广东德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

地址:佛山市南海区C时代产业载体3座304B

联系人: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7-85570975

联系电话:0757-86705717

传真号码:/

传真号码:0757-86705717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gddh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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