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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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高昌区七泉湖镇工业碱渣污染治理项目已经由高区发改产环(2021)1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工程所需资金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高昌区七泉湖镇工业碱渣污染治理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5200.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高昌区七泉湖镇南侧、七芒公路西侧
2.工程规模:填埋厂一座,处置50万立方工业碱渣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TLFSGCQ2021042842900101001
高昌区七泉湖镇工业碱渣污染治理项目(施工)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有内容
18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
3.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有相应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区外进疆建筑企业办理信息报送册。2、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壹级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及五大员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
四、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1年04月30日至2021年05月20日,每日上午10:00至,下午至16:30
2.领取方式: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其他说明
1.本工程资金为地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1年4月30日至2021年5月20日16:30。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的截图后附标书内;6.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计划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澄清和修改的将在本网站及时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7.根据自治区招投标服务中心关于调整综合评估法经济标分值的建议,我市对综合评估法经济标分值构成做出相应调整;(1)经济标中总报价分值调整为60分;(2)经济标中措施费分值调整为0分;(3)招标文件中不提供“主要材料价格表”,经济标中主要材料得分为0分;(4)经济标中分部分项分值维持30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及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吐鲁番市生态环境局高昌区分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德宏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705号
地址: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青年路670号(建行5楼)
邮编:
838000
邮编:
838000
联系人:
刘祥忠
联系人:
张伟
电话:
13999699366
电话:
0995-8553008
传真:
传真:
0995-8553009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49241237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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