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4-30,公告主要内容为:河南商丘虞城县农业农村局虞城县刘店乡张庄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竞价公告,所属区域:河南-商丘-虞城县,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编号:虞财采磋-2021-1,招标文件售价:0元,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虞城县刘店乡张庄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席位十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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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1、项目编号:虞财采磋-2021-1 |
2、项目名称:虞城县刘店乡张庄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4、预算金额:2,782,229.65元 |
最高限价:2782229.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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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1 | 包1 | 虞城县刘店乡张庄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 2782229.65 | 2782229.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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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1.3.项目概况:虞城县刘店乡张庄村人居环境建设项目 1.4.磋商内容及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1.5.建设地点:虞城县 1.6.资金自筹资金 1.7.采购控制金额:2782229.65元 1.8.质量要求:合格 1.9.工期要求:30日历天 1.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6、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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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2、响应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企业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2.3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响应人应在采购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进行查询并将查询页加盖单位公章做在响应文件中。 2.4 提供2019年或2020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可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2020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2.5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1.时间:2021年04月29日 至 2021年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00:00,下午09:00至0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席位十一 |
3.方式: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企业可直接在该公告下方相关附件下载也可以免费注册登录交易平台下载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网上报名时间:开始时间默认为公告,截止时间是磋商时间。 3、请在规定时间内报名,超过时间将停止报名。 注:如确定要参与项目投标,因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和投标过程中需要用到CA数字证书的加密、解密、电子签章等功能,请在制作投标文件前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影响自身投标。 |
4.售价:0元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1.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席位十一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1.时间:2021年05月1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
2.地点: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席位十一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21年04月29日至2021年05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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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补充事宜 |
4.4.逾期递交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注:本次招标实行电子评标,全程取消纸质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实行不见面开评标,供应商不需再到达现场(需要现场演示或样品展示的除外),请供应商通过互联网登录交易平台自助完成投标签到、响应性文件解密、二次报价及澄清答疑等操作,具体流程详见交易中心系统2019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实行全过程不见面交易的公告》附件“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指南2019-12-31版本”。 5.1 在该工程招投标有效期内,成交候选人须无条件接受对响应文件中资料(如:企业资质、人员资质、业绩证明等)的核查工作,若不配合核查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2 经核实,响应文件中的资料存在造假行为的,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5.3如核查不到相关结果(能提出合理书面说明原因的除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成交候选人资格。 5.4成交候选人存在5.1、5.2、5.3情况的,须无条件承担以下后果: 5.4.1因响应文件中的资料造假导致项目成交人更换或招标失败,对采购人产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造假方予以全部赔偿。 5.4.2成交候选人存在造假行为的,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如:拉入“黑名单”)。 注:采购人具有最终解释权。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1. 采购人信息 |
名称:虞城县农业农村局 |
地址:虞城县庐山路西段 |
联系人:任先生 |
联系方式:0370-4131665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中诚联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河南省国家大学科技园(东区)18号楼C座大厦4层29号 |
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18838907107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
联系方式:188389071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