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亭县汀流河治超站“三位一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6307001B01,
【乐亭县汀流河治超站“三位一体”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乐亭县汀流河治超站“三位一体”改造工程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乐亭县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100.00% ,招标人为 乐亭县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编号:LTMC-2021-CS007
项目名称:乐亭县汀流河治超站“三位一体”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3597645.00元。
最高限价:3597645.00元。
采购需求:乐亭县汀流河治超站“三位一体”改造工程(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2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3)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18、2019、2020)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情况说明书或附注等,2021年新成立的企业可提供加盖公章的财务报表)。
(4)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2020年9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1-05-24 08:30 至 2021-05-28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通过“招标通”自行下载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7.1、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7.2、踏勘现场:不组织。7.3、特别提醒:1)、拟参与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需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市场主体注册、审核及通过,未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导致无法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自负。2)、编制响应文件需使用河北CA,未办理河北CA的供应商,请及时登陆“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进行咨询办理。“招标通” 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和河北CA办理咨询联系方式:400-0311-616;400-707-3355。3)、竞争性磋商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从“招标通”系统自主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供应商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系统匿名提出。潜在供应商未从“招标通”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4)、供应商不需要参与现场磋商会,本项目响应文件中涉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报告书等资料均不再要求提供原件,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为评审依据,各供应商应对其电子响应文件中所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弄虚作假,骗取成交的,成交结果无效,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所有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竞争性磋商结束前,不要脱离“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便随时按规定要求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磋商小组要求的澄清、说明、补正和二轮报价。否则,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1-06-03 09:00:00 ,递交地点/交易平台为 “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招标通电子招标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乐亭县交通运输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乐亭县明诚建筑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乐亭县茂源街西段 | 地址: | 乐亭县大钊路128号 |
邮编: |
063600
| 邮编: | 063600 |
联系人: |
刘辉
| 联系人: | 安秀玲 |
电话: |
17732561777
| 电话: | 1913157089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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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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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子邮件: | 470123515@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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