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1-9标段(二次)】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6310001B01,
【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1-9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1-9标段(二次)已由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以项目审2021005号、项目审20200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2.1工程概况:对17个街道办事处的125个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整治改造,涉及居民29780户,整治建筑面积199.35万平方米。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整治改造内容包括:地面硬化、围墙改造、污水系统改造、雨水系统改造、庭院给水管网系统改造、照明系统改造、监控系统改造、其他工程改造等。老旧小区建筑主体改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建筑主体基础类改造,包括小区内建筑物屋面防水修缮;主楼外墙粉刷;增设小房雨搭;垃圾口封堵及建筑垃圾清运;楼梯间内墙、栏杆、扶手粉刷或更换;楼梯间外窗、单元对讲门更换等公共部位维修改造等;2.建筑主体完善类改造,包括小区内小房外墙、小房门粉刷、清除墙面小广告等。本项目为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各标段建筑面积为:1标段:21.72万平方米;2标段:26.55万平方米;3标段:18.25万平方米;4标段:38.67万平方米;5标段:25.76万平方米;6标段:13.5万平方米;7标段:16.62万平方米;8标段:18.28万平方米;9标段:20万平方米。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详见招标文件)2.1.3标段划分:共9个标段;2.1.4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完工;2.1.5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及保修期结束止;2.1.6质量标准:合格;2.1.7本项目各标段最高限价:1标段:607812.50元;2标段:593645.50元;3标段:610421.50元;4标段:717878.50元;5标段:663397.50元;6标段:525538.50元;7标段:623063.50元;8标段:557884.00元;9标段:583184.00元。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包括监理范围内的质量、进度、投资、安全控制,合同、信息管理等监理工作,并对本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监理(二次),共分为9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信誉要求: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3.1.4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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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1 15:30至2021-06-15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关注项目),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1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投标管家工具端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 | 地址: | 石家庄市桥西区长丰路4号长丰苑办公楼二楼203室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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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路彦明
| 联系人: | 胡立群 |
电话: |
0311-66086908
| 电话: | 17734555140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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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huaye171@163.com
| 电子邮件: | 453427445@qq.com |
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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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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