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 录 免费注册 全国统一客服电话:400-676-1800 《中国水泥招标网》是中国政企交互型电子招投标领导品牌 进入办公平台


招标公告 招标变更 采招业主会


全项目跟踪 规划施工


明星企业 企业资讯


焦点视点 技术创新
中标公告 废标公告 流标与答疑 拟在建项目 可研环备 产品选型 资质选型 政策法规 展会信息
所在位置: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正文
11.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1-5标段(二次)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11.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1-5标段(二次)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1-05-21
详细内容:
【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1-5标段(二次)】招标公告,E1300000271006308001B01,



【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1-5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二次)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项目审20200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概况:对17个街道办事处的125个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进行综合整治改造,涉及居民29780户。主要整治改造内容包括:地面硬化、围墙改造、污水系统改造、雨水系统改造、庭院给水管网系统改造、照明系统改造、监控系统改造、其他工程改造等。本项目1-5标段为监控系统改造工程;2.1.2建设地点:石家庄市桥西区(详见招标文件);2.1.3标段划分:共5个标段;2.1.4工期:2021年11月30日前完工;2.1.5质量标准:合格;2.1.6本项目各标段最高限价:1标段:1066414.95元;2标段:1029894.30元;3标段:1101459.20元;4标段:1161789.20元;5标段:1131828.09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桥西区2021年老旧小区建筑主体、配套基础设施项目(第一批)(二次)共计34个标段,为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对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3.1.2信誉要求: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列入河北省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名单(“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且在“黑名单”管理期限内的建筑市场主体不得参与投标。(以开标当日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17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1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19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20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21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22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23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5-21 15:30至2021-06-15 09:3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关注项目),并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06-15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石家庄市桥西区住房和城区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蓝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石家庄市桥西区 地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永盛路与苑西街交口西南100米东胜紫御广场写字楼B座9层901、902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路彦明

联系人: 胡立群
电话:

0311-66086908

电话: 17734555140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huaye171@163.com

电子邮件: 453427445@qq.com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

/

账号: /


招标历史
历史中标
广东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广东大唐国际雷州发电厂“上大压小”×MW新建工程输煤系统施工图设计及竣工图编制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交流耐压试验仪(配电)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浙江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温州边防检查站船载动中通卫星通信系统的更正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甘肃省楚雄市人民政府视频会议系统改造采购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河北省河北医科大学第四医院医疗设备采购(第十一批)(进口)包包中标通知(国际招标)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云南竞:芒市风平镇芒赛小学教师周转宿舍装饰及水电安装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通知成交结果公示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桂林市年雁山区雁山镇立项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JRCZG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北省正定县新安镇人民政府醇基燃料采购询价公告
点击进入
历史招标
河南省第一批20KV及以下配电网项目濮阳市110KV王助站出站土建招标通知
点击进入
历史中标
青海年“省公司组织实施”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线下服务类采购第四批次项目招标采购中标人名单中标通知
点击进入
推荐业主单位 更多
 
1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2
大庆油田公司第九采油厂
 
3
北京中油建设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有限公司
 
4
大庆油田公司采气公司
 
5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6
大庆油田有限公司第五采油厂环保部
 
7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环境规划评价技术研究所
 
8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9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十采油厂
 
10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1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七采油厂
 
12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3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九采油厂
 
14
大庆油田工程有限公司
 
15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采油厂
友情链接 申请友情链接:service#cpeee.com
中国石化招标网服装招标采购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会员服务 | 入网流程 | 付款方式 | 法律声明 QQ在线:51311961 QQ交谈
Copyright © 2008-2018  中国水泥招标网  版权所有    网站所载内容及排版格式受版权法保护 严禁转载  
政府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  |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