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东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东山湖水系连通生态水利工程(第二次)本招标项目湘乡东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东山湖水系连通生态水利工程以湘乡发改审[2019]17号、30号文,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湘乡新宇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名称:湘乡东山湖水环境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东山湖水系连通生态水利工程(第二次)建设地点:湘乡市东山湖片区,涉及东山办事处东岸村、东郊乡浒洲村、横洲村建设规模(项目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项目特性、总投资额、总工期等):进口段新建引水闸;出口段拆除扩建排水闸、新建排涝泵站各1处。本工程主要建筑物进水闸、连接段土堤工程等级为4级,次要建筑物等级为5级;泵站、排水闸工程主要建筑物级别为3级,次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施工临时建筑物级别为5级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
2.5。
2.6。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
3.3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B)年内(指2018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1 施工业绩;(适用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规定必须由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企业才能承担的水利工程) 3.5(A)专业贰级及以上的B,且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适用各类水利工程施工项目) 3.6 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7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次招标不接受;
3.9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113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28其他:3.10.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10.2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列入拖欠农名工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的从业单位及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10.3各投标人应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
3.10.4投标单位CA证书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也可办理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自2021月24年6日9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4.2 (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证书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问题请联系:4009980000,湖南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此网址:(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1018.jhrml)。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按照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月15时00(网址:http://222.243.150.88:8001/TPBidder/memberLogin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发出解密指令后,( 40 )分钟内完成。本项目各投标人必须派授权委托人持CA证书、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在项目开标现场进行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8、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A)(具体时间)在/(具体时间)在/(自备/招标人提供),食宿自理。
8.1(B)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本网站、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湘潭市交通/工业/代建/水利工程项目交易平台和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本次招标行政监督部门为湘潭市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11、联系方式 )招人:湘乡市交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人:刘先生
话:13975251958
真:/(2地址:湘乡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综合楼四楼401
系电传
电子邮件:460925346@qq.com
12、温馨:为切实做好招投标活动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2.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来潭返潭投标人代表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
12.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度的人员进行劝返,严禁进场。如遇可疑症状者及时报告防预部门处置。
12.3有下列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1)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认患者的;
(2)外来潭返潭人员没有提供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公章的14天内无感染证明的;
(3)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4)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的。
12.4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
12.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12.6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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