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动力中心7110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动力中心71224烟风管道成品材料(二次)
中国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动力中心(7110)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动力中心(71224)烟风管道】成品材料采购招标公告(二次)
招标编号:JLHJ-WZ-2021-0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动力中心(7110)土建和安装工程施工项目-【动力中心(71224)烟风管道】成品材料 招标人为 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项目概况: 动力中心为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的主要装置之一,是全厂主要汽源和辅助电源。本项目由中油吉林化建工程有限公司以PC施工总承包模式实施。
2.2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和数量: 动力中心(71224)烟风管道(成品),约640吨(以图纸实际工程量为准)。
2.3技术规格: 根据图纸要求,完成动力中心(71224)烟风管道的成品供应,要求附带发货清单、出厂质量合格证明等随机文件,满足技术交工及现场安装施工要求。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4交货地点: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动力中心项目施工现场,由投标人负责卸车至招标人指定位置。
2.5交货期: 自2021年6月25日开始交货,供货周期25天,供货顺序需满足现场安装施工顺序要求。
2.6付款方式:
a.预付款支付:合同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支付合同价款的30%作为预付款。同时中标人须提供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中国农业银行等国有银行开具的一份受益人为买方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待预付款全部扣回后,保函自动解除。
b.进度款支付:每月28日按现场实际验收数量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本次开具发票的90%价款,同时扣回相应数量部分的预付款。进度付款系暂时付款,并不表示该工程已无缺陷,如有缺陷,投标方方应承担相应范围内的责任。
c.最终价款的支付:卖方全部工作完成,卖方向买方递交完整的工程交接资料,且经买方最终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7%。
d.其余3%的价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后且卖方向买方提供了相关文件后30日内支付。缺陷责任期为自卖方全部供货完毕后12个月。
2.7报价构成:报价含材料费、制作费、抛丸除锈、刷油(底漆、中间漆)、13%增值专用发票税费、运输费、包装费、保险费、技术服务费、检验费和卖方负责到现场卸车等货物运至买方指定交货地点前的一切费用。
2.8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最高投标限价总价678万元人民币(含税),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其中烟风道及支架主材费最高限价448万元人民币(含税13%)。鉴于钢材的市场价格不确定性,若在开标后15日之内钢材市场价格与开标当日市场价格相比(以“我的钢铁网”广州地区、投标人所购买钢材的厂家数据为准)超出(或降低)3%,则超出(或降低)3%部分根据市场价格进行相应的“调增”或“调减”,除钢材主材以外的价格为固定价格,最高限价230万元,不因任何价格变化而调整。
2.9其他: / 。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的原件扫描件: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涵盖钢构件的设计、生产及销售的相关内容。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8 年1月1日至2020 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近一年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3.3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相同或类似钢构件加工或采购供应经验,且在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过 相同或类似钢构件加工或采购供应或工程 的业绩及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工程交接证书为证)。
3.4 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经确认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记录之一,投标将被否决:
3.4.1没有影响履行本招标项目合同的诉讼、不良记录或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未被“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说明: E:长庆乙烷制乙烯项目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