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5-29,公告主要内容为:陕西西安高新纤维材料应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资格预审,所属区域:陕西-西安,所属行业分类:其他,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新纤维材料应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已由西安灞河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2020-610169-17-03-069145号)核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 100%,招标人为陕西元丰纺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单位为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西安市纺园四路以南,灞柳五路以东。
2.2工程规模:总用地面积 43723.11 平方米(合 65.58 亩),总建筑面积 48480.00 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 47640.00 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 840.00 平方米,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其中一期建设1 号、2 号、3 号厂房和仓库、办公楼,建筑面积 33530.00 平方米;拟建设10000锭功能性纱线生产线、100 台织机功能性面料生产线、碳纤维等高性能纤维集合体生产线、针刺过滤非织造布生产线。
2.3项目总投资总额:30000 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约8000.00万元)。
2.4计划工期:3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高新纤维材料应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一期)EPC总承包的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同时承担相关协调工作。
2.6项目标段名称:高新纤维材料应用研发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申请人资质要求: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②设计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
③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4申请人基本信息要求:申请人资质基本信息及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可查询。
4.申请人信誉要求
4.1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2申请人不得在项目所在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4.3申请人不得在全国企业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4若联合体投标,以上要求包括联合体各方。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次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成员个数最多不得超过2个;
5.2.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7家)。
6.资格预审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陕西{本网站》媒介上发布。
7.投标确认时间
申请人于2021年05月28日17时00分至2021年06月02日17时00分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进行投标确认。
8.资格预审文件发售与获取
8.1 请于 2021年05月28日 17:00 时至2021年06月11日 09:30 时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http://www.sxggzyjy.cn/)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于 2021年05月28日 17:00 时至 2021 年06月03日 17:00 时,投标申请人持网上报名回执单、单位介绍信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等材料到西安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 8 楼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二部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8.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备注:疫情期间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1)资格预审文件费用缴纳账户信息:账号:102062456956(汇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0357/002)、项目名称)。账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2)申请人或委托代理人将缴款凭证、投标确认回执单、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发至邮箱 2661455685@qq.com,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3)以申请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项目编号、标书费;以个人名义付款时需备注单位名称、项目编号、标书费,开具标书费电子发票时提供委托书原件。标书费发票开具请将缴款凭证、缴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开票信息发送至20009180@qq.com。
9.资格预审文件递交
9.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06月11日09时30分,地点为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10会议室。
9.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3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及现场递交。
10.其他
10.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潜在申请人可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变更网上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审查时,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与“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上填报的人员信息一致。
10.2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单位名称、资质等级、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应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因不一致或不完善造成资审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10.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同时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将不同时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
10.4申请人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未上传电子申请文件(sxys 格式)或未递交纸质申请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陕西元丰纺织技术研究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纺织城西街138 号
| 地址:
| 西安市高新二路 2号山西证券大厦 8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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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徐远志
| 联系人:
| 刘艳、张学强、秦婧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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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29-83553569
| 电话:
| 029-88481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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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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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编:
| 7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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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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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西安友谊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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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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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账号:
| 785601880000952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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