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闽一十[2020]采购12156(招标文件编号:闽一十[2020]采购12156)
二、项目名称:各污水厂生产药剂聚合氯化铝液体10%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厦门市蓝恒环保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集美区后溪工业组团东岭路8号之三
中标(成交)金额:618.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厦门市蓝恒环保有限公司 | 聚合氯化铝采购 | 蓝保牌/含量≥10% | 蓝保牌/含量≥10% | 一批 | 61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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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康敏航、邹金安、宋晓荣、林强、陈万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服务费按以下收费标准的80%计取(含代理费、专家评标费、场地使用费、交通费及评标期间工作餐餐费等有关费用)。具体国家缴纳标准比例为: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1.1%缴纳,总金额在5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54752.00元 收取对象:中标人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4752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至有效投标截止时间,本项目共收到十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经查询十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均有到账。经评标委员会审查,其中泉州市一泽环保有限公司授权书及投标代表人未签字、福州市仓山福灿化工厂授权书投标代表人未签字,故资格性审查未通过。
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
账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水质净化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柯女士0594-2771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小吴/18505940007/0594-227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柯女士
电 话: 0594-2771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