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庐山市旅游新城市政路网建设工程(一期)已由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庐发改审批字[2020]336号、庐发改审批字[2021]126号、庐发改审批字[2021]1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庐山市峰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市财政资金和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庐山市峰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庐山市峰德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本次峰德新区路网建设共包括8条道路以及一座桥梁,路线全长约3.977km,其中(1)长虹港西路北段主干路,道路全长500米,道路红线宽30米,设计速度50km/h;(2)长虹港西路南段为城市主干路,道路全长966米,道路红线宽42米,设计速度50km/h;(3)民生路南延段为城市次干路,道路全长318.6米,红线宽24米;(4)长虹港东路北段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503米,红线宽18米;(5)香庐路西延伸段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490.7米,红线宽20米;(6)香庐路东延伸段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722.8米,红线宽24米;(7)太乙路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306.6米,红线宽22米;(8)香秀路为城市支路,道路全长169.6米,红线宽18米;(9)香庐路桥梁采用15+20+15m不对称跨径布置,上部造型廊亭采用传统中式廊亭,中间廊亭较两侧廊亭长5m,桥面宽度为4.5m(人行道)+7.5m(车行道)+7.5m(车行道)+4.5m(人行道)=24.0m。
2.3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其他相关费等费用招标金额约1.3亿元(最终双方以实际财审结算金额为准)。
2.4工期要求:
计划总工期:184天(计划开工时间2021年6月3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1年12月31日)
2.4.1设计期:发出中标通知书,招标人通知进场后30天内完成的本项目设计任务。
2.4.2建设期:154天,工程完工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按照方案及初步设计范围深化施工图)、施工、设备安装及调试等全过程服务。
2.5.1设计工作内容:在项目红线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及道路信号灯控制、标识标线、指示牌等的施工图设计、编制、优化和施工建设配合、施工和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整改修复等设计全部工作及相关的工作内容。
2.5.2施工工作内容:红线范围内包含但不限于场地清表及平整工程、道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工程、景观绿化工程、照明工程、强弱电工程及道路信号灯控制、标识标线、指示牌等的施工图设计范围内,达到及满足竣工验收的要求的交钥匙工程。
2.5.3采购工作内容:工程设备及与建安施工相关工艺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2.6质量要求:
2.6.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2.6.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6.3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设计文件明确的相关验收合格的标准要求。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仅施工单位提供)。
3.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职业资格,并具有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5施工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考B证)。
3.6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7项目管理机构其他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给排水专业1人【需持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排水)证】,电气专业1人【需具有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八大员(施工员、安全员C证、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各1人【需持有有效证书】。
3.8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且需保证中标后项目班子人员必须与中标信息一致,如中标后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班子成员与中标信息不一致,招标人(发包人)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至终止合同,具体处罚措施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约定;拟投入所有人员均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指2020年以后)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提供加盖公章的社会保险网页截图或加盖社保部门公章的社保证明均可)。拟承担投标本工程的建造师不得有其它在建工程。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联合体组成后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次招标中投标。
3.10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8年以来)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联合体参加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3.11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近五年内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亿元类似市政工程业绩【业绩证明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竣工验收备案表(报告)中的任意二种证明材料的原件】。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所有成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开标之日起前36个月内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开标之日起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4)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所有成员)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外省来赣施工单位应按照《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和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精神完成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及省外企业及人员登记信息,外省来赣设计单位应按照《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及赣建审批【2020】4号文件精神完成省外企业及省外人员登记信息。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投标人于2021年6月1日至2021年6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其投标无效。
5.3投标人还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本网站、本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江西省招标投标网、庐山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庐山市峰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庐山市 地 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丰和中大道456号
邮 编:332800 邮 编:330038
联 系 人:罗先生 联 系 人:崔女士
电 话:15879255249 电 话:15979979685
传 真: 传 真:
2021年 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