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行政区域
广东省
公告时间
2021年06月02日15:10
评审专家名单
总中标金额
¥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胡工
项目联系电话
020-62791851
采购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采购单位地址
广州市水荫四横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李先生020-38332208
代理机构名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胡工020-62791851
附件:
附件1
鲜康达声明及分包意向.pdf
一、项目编号:GPCGD21C500FG031F(招标文件编号:GPCGD21C500FG031F)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西湖村西湖西街99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折扣率(%):83.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食品配送服务
为采购人提供配送的品种包括:果蔬、肉类(禽畜、河鲜、海鲜)、粮油、奶及奶制品、调料及干货等。
投标人的物品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半(2021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按采购需求,按时按质提供相关服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委员会总人数:5随机抽取专家名单:杨小霞(民主推选为评委主任)、黄素琼、芩锦荣、杨伟锋采购人代表名单:李伟健自行选定专家名单: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向中标人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9880000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综合评分法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投标人名称
是否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技术得分
商务得分
价格得分
评标总得分
排名
广东鲜康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是
50.600
35.000
9.843
95.44
1
深圳市金色庄园实业有限公司
是
47.600
35.000
10.000
92.60
2
广州龙中形食材代理有限公司
是
35.400
30.000
9.612
75.01
3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地址:广州市水荫四横路
联系方式:李先生020-383322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10
联系方式:胡工020-627918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电话:020-6279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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