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受业主方委托发布,2021-07-23,公告主要内容为:云南昆明宁湖湿地公园工程项目招标公告,所属区域:云南-昆明,所属行业分类:公园,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 | | |
本招标项目宁湖湿地公园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安宁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安发改投资【2021】2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筹措及争取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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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
2.1 招标内容: 宁湖湿地公园工程项目施工的所有工作,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2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A区项目总面积59967.0㎡,其中硬地面积13084.08㎡,绿化面积46882.92㎡。 第二标段:B区项目总面积99305.9㎡,其中硬地面积18633.69㎡,绿化面积80672.21㎡。 第三标段:C区项目总面积89096.8㎡,其中硬地面积3050.82㎡,绿化面积86045.98㎡和D区项目总面积3718.2㎡,绿化面积3718.2㎡。 具体工程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2.3 总投资:19748.11万元 |
招标规模:79855489.2元 |
2.4 资金财政筹措及争取上级资金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安宁市宁湖水库南侧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2.7标段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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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其他:①.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 82-2012)及其他现行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并确保一次性通过相关部门的验收; ②.初步验收前地被、灌木、乔木成活率须≥95%,成活率每减少1%处以1万元罚款,初步验收前发现植物死亡须按照同品种,同规格,同冠幅在7个日历天内限期更换; ③.管护期:初步验收合格后2年,管护期内保证苗木成活率100%,绿化养护等级质量标准须达到一级养护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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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
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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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对严重失信主体按照《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昆政规【2019】2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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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其他:3.5.1投标人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第一标段资质要求: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标段资质要求:第二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三标段资质要求:第三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2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2(具体数量)个标段。评标顺序为标段顺序,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可以参与其他标段评标,但项目经理不得为同一人。 3.5.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第一标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第二标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第三标段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往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市政公用专业)并注册在投标人本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 3.5.4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3.5.5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 3.5.6投标人2018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个及以上合同金额不低于所投标段招标规模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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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07-23 15:08至2021-07-30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网址:http://www.kmggzy.com),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的企业需要按照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认证的要求,办理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并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招标文件,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的唯一途径。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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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08-13 09:00。
5.2 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网址为http://www.kmggzy.com,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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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其他(开标规定等):①按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全面启用智能开标的补充通知(昆政务笺〔2021〕2号)规定,本项目采用网上远程开标(即投标人不用到现场开标),请投标人在开标前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下载并阅读《安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远程网上开标的通知》及《在线远程解密及网上开标操作流程一投标人》,若因投标人(投标人)未仔细阅读以上文件导致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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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发布公告的媒介: | | | |
本次招标公告在(/)、云南省公共资源网(https://www.ynggzyxx.gov.cn/)、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公共服务系统(http://www.kmggzy.com)上发布。 |
7.联系方式: | | | |
招标人名称:安宁宁湖新城管理委员会、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名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人地址:安宁市兴屯小区34幢 | 招标代理地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小区1栋二单元102房 |
招标联系人:韩璐 | 招标代理联系人:杨玉龙 |
招标人联系电话:0871-68699966 | 招标代理联系电话:13608808646 |
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方式: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0871-687277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