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标题: | 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结果公告 | 有效期: | 2021-06-24 至 2021-06-25 | | 撰写单位: |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 |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title{margin: 0 auto; .subtitle{.MsoNormal{padding-left:20px;.pIndent{text-indent: 30px.underLine{.imageSign{position: relative; width: 250px; height: 250px; margin-left: calc(100% - 200px); margin-top: -120px;.tableRight{float: right;.text{text-align:justify; text-align-last: justify;.tableBottom{float: right;div[size="A4"] { background: white; width: 17.18cm; height: 24.62cm; margin: 0 auto; padding: 2.54cm 1.91cm; overflow: hidden;.table2{height: 25px;p{height: 30px; 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1-210100-00307
二、项目名称: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三好街1号1101
中标(成交)金额:88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服务类
名称:C0904测绘服务
服务范围:沈阳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服务要求:开展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具体包括细河、九龙河、南小河、白塔堡河(河流总长约180.33千米),具体要求如下: (一)项目内容 1. 资料收集加工处理 1) 资料收集。收集项目区域各年代历史1:5000历史影像(DOM)约68幅。 2) 资料处理。对收集的纸质图件约80幅进行扫描,并进行矢量化处理。 2. 制作工作底图 以2020年影像数据为基础,叠加全国国土调查成果、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国有土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成果以及公共管制和特殊保护等资料制作项目区域1:2000工作底图187幅。 3. 预划登记单元(含实地核实) 基于工作底图,预划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确定登记范围,并实地核实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划分的合理性。 4. 自然状况信息提取统计 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各类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提取相应地类图斑,形成水流、湿地等自然资源类型界线,查清登记单元内自然资源的类型、数量等自然状况信息,并将调查成果填写到地籍调查初表相应部分 5. 配合开展权籍调查 在制作工作底图和预划登记单元的基础上,开展自然资源基本信息调查,包括各类自然资源类型、边界、面积、数量和质量等现状,以及登记单元的权属和公共管制情况。其中,现状调查以实地勘测为准。 1) 河流界线调查。调查测绘河流界线约180.33千米。 2) 不动产测绘。测绘保护区范围内的地籍图要素,并编制1:1000地籍图约403幅。 6. 调查数据上图与入库 1) 以自然资源地籍图为基础,根据权籍调查成果,采用数字编绘法编绘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图。 2) 将整合后的自然资源空间数据与属性数据进行关联,按照预划登记单元编码规则进行自然资源编码,用登记单元代码把自然资源空间信息和属性信息连接在一起,最终形成空间数据、属性数据关联,历史和现状信息清晰完整的自然资源登记信息,入库保护区数据。 7. 三维建模 采用无人机倾斜摄影测量,对重点区域进行三维建模,展示其坐落、空间范围、自然资源分布等真实情况,并制作巡回演示动画,建模总长约27千米。 8. 成果检查验收 为保证成果质量,从准备工作到外业监测、内业数据处理等实施阶段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9. 保护区配合费用 负责承担调查配合人员劳务费、交通补助费、餐费、通讯费、材料费。 10. 制作专题图册 根据保护区管理部门需求制作工作底图、成果图、自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标准:达到验收合格标准,并满足达到国家、省级等相关规范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雅云、刘长全、周影、王懿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计费。本项目服务费金额等同于投标保证金金额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南四经街149号
联系方式:李老师 024-2321319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九马路47号
联系方式:姜北 024-23382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北
电 话:024-23382033
十、附件
采购文件:水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服务类公开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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