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灵地镇及所辖村庄联编规划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423]LH[CS]2021004-1)
一、项目编号:
[350423]LH[CS]2021004
二、项目名称:清流县灵地镇及所辖村庄联编规划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423]LH[CS]2021004-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
金山街道亭洲路6号 |
795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423]LH[CS]2021004-1 包1
福建省村镇建设发展中心: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1301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城市规划和设计服务 |
灵地镇所辖镇域范围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1 |
项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795000 |
五、评标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邓根新 (包1) |
评审专家: |
黄舰,卢芳丰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 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本项目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中“有关费用问题”的约定,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收取)。中标人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服务费。缴后不退(中标服务费及招标过程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出)。 2、代理服务费交纳帐户: 户 名: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935002010017998920 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明市梅列区支行 3、 退还中标方保证金要求:中标人与采购单位双方签订合同并盖章后,纸质合同原件送招标代理公司留存备案一份。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423]LH[CS]2021004-1 包1 :11925元
收取对象: 中标人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清流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清流县永顺花园政府综合办公楼
联系方式:18960529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2号
联系方式:0598-825556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小熊 小李
电话:0598-8255566
福建禄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