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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0/28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成交候选人公示
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评审工作已结束,依据磋商小组的磋商报告,现推荐成交候选人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乌海经济开发区低碳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工程--路灯采购及安装项目
2、成交候选人:
第1成交候选人:西安大和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61485元
第2成交候选人:西安新博城智能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61585元
第3成交候选人:陕西飞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 最终报价:261500元
3、废标说明
宁夏久万灯具制造有限公司“磋商函”中填写的供货期为“20天”,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1项供货期完整内容填写;质保期为“4年”,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项质保期完整内容填写;质量及验收标准为“合格”,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项“质量及验收标准完整内容填写;责任缺陷期为“4年”,未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5项“责任缺陷期完整内容填写;根据磋商文件要求不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及第三章“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的第3.2款的第11项要求,故按无效标处理。
4、公示时间:
2021年10月28日?2021年11月01日(三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开标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处理办,若无异议,第一名成交候选人为本项目的成交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若要投诉,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和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第23号令修正)的有关规定向采购人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乌海市城建投融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 系 人:蔡辉
联 系 电 话:1850473256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景悦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乌海市海勃湾区
联系电话:16604732618(座机)
邮箱:nmgjyxm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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