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下属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就长兴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招标,拟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施工承包方/供货商,中标单位与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签订合同。本招标公告对各潜在投标人发布,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资格预审文件提交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中心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应当于本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或上海振华重工招投标管理中心另行通知的时间内至指定地点购买标书。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编号:CXJDZB2022-174
1.2.项目内容:长兴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
1.3(施工/供货)地址: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凤滨路666号(厂区)
1.4(施工/供货)要求:资格预审通过后,详情见招标文件
1.4.1根据空调采购明细要要求供应空调及安装
1.4.2本次空调采购项目,单机空调质保期5年、中央空调质保期18个月
1.5(施工/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单机空调12 个月内完成、中央空调3 个月内完成
1.6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R)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标段说明:本项目共壹 个标段。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空调制冷设备项目内容;
(3)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资质和业绩要求;
(7)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8)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
(9)近3年未发生职业病;
(10)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年度工商年检已完成);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企业情况简介;
(4)提供近三年承担的相关业绩证明(提供从事类似工程项目合同复印件三份);
(5)提供2019—2020年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6)提供公司颁发的上海市销售授权书或委托代理商的有效书面证明。
(7)被代理者承诺将来落实在我司的合同上、是签订三方合同,代理商没有赔付能力的时候,由被代理者进行赔付的承诺函。
(8)提供近3年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状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9)提供近3年的环保处置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的突发环境事件、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的情况;
(10)提供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
(11)提供适用时,行政许可资质复印件;
(12)潜在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所有提交的资格预审材料均需加盖潜在投标人公章(红章原件),所有证书类文件提供扫描件且必须在有效期内。
3.3另外,因中交集团要求,我司之后所有的招标项目均将逐步转移至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中进行线上招标,请所有潜在意向投标方,除提交上述预审资料外,自行前往中交供应链管理系统(网址:
3.3.1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3.3.2生产商需具有一定的生产能力、规模和相应的技术力量,并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对于国家强制执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行业产品,需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其他强制认证证明;
3.3.3贸易商(包括经销商和代理商)需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经营产品质量合格,具有本企业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
3.3.4提供的产品需符合法律规定。对于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需提供产品认证证书;
3.3.5具有良好的售后服务跟踪体系;
3.3.6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3.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并与中交集团无重大法律纠纷记录。
3.4现场考察潜在投标人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赴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投标人的履约能力,技术实力、设备配置、施工工艺、安全规范资质等,潜在投标人应以积极配合。
3.5提交材料时间、地点
收取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6月29日9:00(北京时间);
地 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联 系 人:徐逸飞(招标中心)
报名邮箱:xuyifei@
备案邮箱:zpmcsupply@(报名时必须抄送)
电话:+86-021-31197248(徐逸飞)
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以邮件方式确认报名(报名表详见附表),盖公司印章扫描后同时发以上两个邮箱报名。盖章纸质版资格预审资料在报名截止前快递至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3261号B座314室(徐逸飞收)。
4. 经资格预审审查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上海振华港机重工有限公司通知投标人买标书,标书工本费人民币200元(不退还),投标人应在购买前将标书工本费划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银行回单扫描后发给到xuyifei@和xukeyi@的邮箱)。招标人不接受现金购买标书。标书工本费应当从投标人银行帐户汇出,不得由其分支机构(经法人书面授权提供的除外)或第三方账户转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潜在投标人,资格审查文件不予退还,不通知资格审查结果。
户 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
开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兴支行
帐 号:03311510040014059
5.经审查,资格预审通过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方的,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视情况重新招标邀请或申请议标。
6.潜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其它注意事项:
7.1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7.2开具工本费及保证金发票以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为抬头。
7.3中标通知书以及落标通知书由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中心签发。
8.招标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六月三日
附件1
项目投标报名表
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我单位申请参加贵单位组织长兴分公司空调采购项目的投标(招标编号:CXJDZB2022-174 ),并遵守招标投标程序及有关规定。我方拟派担任本项目的联系人,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本次投标中的有关事务,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授权联系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具体情况如下,如有失实,由我方承担相应责任。
| 投标单位(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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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 业 性 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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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联系人
及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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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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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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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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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 信 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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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 政 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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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名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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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注:以上《投标报名表》信息必须完整准确填写,若由于投标方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准 确造成的一切后果,招标方一概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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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供应商让步使用审批单
| 申请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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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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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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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作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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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联系人
| |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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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让步使用原因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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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停止使用
该供应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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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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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领导签字或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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