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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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R-2025-ZC-010
项目名称:金州北路水西门段道路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69,224.0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金州北路水西门段道路整治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69,224.0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69,224.02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金州北路水西门段道路整治工程
1(项)
详见
采购文件
969,224.02
969,224.02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15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州北路水西门段道路整治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5)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2〕19号);(7)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29号;(9)《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相关政策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3)4号);(12)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金州北路水西门段道路整治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项目,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财务状况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提供2022年至今任意一年度审计报告(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6个月的提供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即可);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4年10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印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税收缴纳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自2024年10月1日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处于(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4月30日至2025年05月09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方式:在线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3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5月13日16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安康市)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安康市市政园林处
地址:安康市汉滨区滨江大道1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915-32305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安康市高新区创新路安康恒大未来城19栋2单元
联系方式:173924088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7392408813
陕西铂睿商务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5年0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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