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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炼化三剂招标(公开,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招标通知
公告名称: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炼化三剂招标(公开,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招标通知
所属地区:
全国
发布时间:
2025-05-09
详细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炼化三剂招标(公开,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 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 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招标编号:NWZ250509-1003-078049)



招标人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 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1

2025年炼化三剂招标(公开,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 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物资描述

数量

单位





1

除硼树脂均一系数≤1.1 理论硼交换容量mg/ml湿树脂≥2.6/圆球

14.0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财务要求。



3.1.3 业绩要求。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将予以否决。

(2)生产商。投标人提供工厂大门、工厂全景、生产车间、原材料库房、成品库房照片。

⑴投标人为投标产品生产企业;

⑵投标产品为控股企业生产的,需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开标日前一个月出具的生产企业主要股东名单或出资人名单,投标人需控股生产企业50%及以上。

⑶分公司生产装置生产,提供有效的分公司营业执照及正常生产的证明文件。

⑷同一集团公司,生产能力共享,统一销售,提供集团公司相关文件。

(3)生产商需提供:

(1)生产工艺流程;

(2)与工艺流程相对应的主要原材料清单;

(3)主要原材料的采购凭证。提供距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两年内(固定床三剂以运行周期为准)投标产品主要原材料采购凭证,原材料采购总金额占投标文件销售业绩总金额10%及以上,并提供采购凭证。国产原料需提供增值税发票;进口原料需提供进口报关单、进口关税及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单等。

(4)响应招标方要求的技术标准,要求提供第三方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内容须满足招标技术要求的全部指标(或为本标的物有效期内的易派客产品质量评价报告(初评或复评报告))。

(5)(1)提供投标人投标产品的试用合格报告,或技术协议,或用户评价报告。

(2)提供对应的销售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5年5月8日15时0分







2025年5月14日16时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如投标人需要纸质版招标文件,请联系上海招标中心,联系人冉海燕。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00

元,售后不退。

4.3 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注册,填报基本信息(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5月2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epec.com)上发布。公告信息同时推送至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sinopec.com)、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epec.com)和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bidding.sinopec.com)。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请购买招标文件后,尽快在“易派客”网站(https://www.epec.com)“投诉/曝光台→异议投诉”页面填报并提交。

7.投标说明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上海招标中心







联系人:



姜源祥



联系人:



冉海燕







电   话:



18672810830



电   话:



021-58661220







电子邮件:



jiangya.jhyt@sinopec.com



电子邮件:



wzranhy@sinopec.com







招标文件



2025





5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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