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招标—招标通知 |
公告名称: |
安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招标—招标通知 |
所属地区: |
全国 |
发布时间: |
2025-05-27 |
详细内容:
|
安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招标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审批投资【2024】101号、安审批招标【2025】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由县财政出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安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招标2.2建设地点:衡水市安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期规划重点建设安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域内雨水管道井污水管道井防坠网2977个、有害气体监测200套、呼吸器10套、手持气体监测仪10个、雨量计24套、水质监测点位4个、单兵移动设备18套及排水重点部位24个,涉及排水管线数据普查建模、监测119公里等内容,从而进一步提升业务监管能力,加强应急指挥通讯能力,缩短事件指挥响应时间,为事故处置节省大量人力成本、节省城市维护运行成本,全域排水管网感知能力提升。2.4计划工期:6个月。2.5质量标准: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对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测试直至竣工验收后交付招标人使用。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概预算编制、报批报建等范围内的全部建安施工内容,达到满足使用功能及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电子系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资质。3)施工资质:具备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能力。(本项目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1.2其他要求: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止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现场查询为准。(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共同提供)。3.4本项目预留预算总额的40%给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壹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担任);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标段中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5)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按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分别支付给联合体各成员。(6)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7)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2700:00至2025-06-03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06-17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远程异地分散评标,即评标专家“盲抽”,投标文件技术标采用“盲评”。投标文件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时不能出现涉及投标人名称及相关内容的任何信息,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进行明标评审、对技术标进行“盲评”。2.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按照《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衡数政规〔2024〕2号)文件规定执行。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受理单位:河北乾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南大街468号;联系方式:张颖0318-2358858;接收方式:纸质文件直接送达。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电话:0318-7879907
电子邮箱:/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
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付费主体
收费金额(元)
安平县高新技术开发区排水管网安全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预招标
投标人/供应商
3000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乾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衡水市安平县正港路59-6号
地址:
衡水市桃城区前进南大街468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
孙科长
联系人:
张颖
电话:
0318-7879907
电话:
0318-235885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址:
网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