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石化公司3万吨/年大丝束碳纤维异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上海石化公司3 万吨/年大丝束 碳纤维异地建设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上海石化公司3万吨/年大丝束碳纤维异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股东意见的通知》【石化股份计〔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蒙古新金山碳纤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和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银行贷款70%,企业自筹30%,招标人为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上海石化公司3万吨/年大丝束碳纤维异地建设项目工程监理(一标段)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苏里格经济开发区中天合创公司厂区西侧。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计划工期:914天。 2.5标段合同估算金额:1120万元(含税)。2.6标段招标范围: 上海石化公司3万吨/年大丝束碳纤维异地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包括前期准备)、缺陷责任期、保修阶段的工程监理(含环境监理),配合工程验收等相关服务工作。主要工程内容:(1)新建1栋综合楼:建筑面积约3854m2;(2)新建5个生产车间:建筑面积约20370.701m2,每个车间内两条3000吨/年规模的生产线及相关的尾气焚烧处理装置、机柜室、变配电室、循环水等;(3)新建仓储设施:主要为原料及成品仓库,建筑面积约8205.3m2;(4)新建公辅设施:主要包括110/10kV总变电站、消防泵房和消防水池、废水回收处理等;(5)配套工程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2)持有住房与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证书:①化工石油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3)持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2018年以来有以下项目业绩之一:①石油化工工程监理(含环境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②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和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理项目业绩。(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基本资格条件为: (1)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执业业绩。(3)安全总监理工程师持有国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持有化工石油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监理项目(单项合同金额≥700万元)的总监理工程师安全代表或HSE监理工程师或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4)环境监理工程师持有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或中国建设教育协会和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同时)核发的环境监理工程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持有国家(或省级)环境保护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业务上岗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或持有环境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证书;2018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监理(含环境监理)项目或石油化工工程环境监理项目的环境监理工程师或环境总监理工程师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5月30日 09 时00 分。(2)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 09 时00 分。 (投标人务必在获取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超过获取截止时间将不能下载)(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支付标书款(超过获取截止时间未下载的,不退还标书款)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中国石化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进行编制。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5.3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19日 09 时00 分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6.开标6.1开标时间:2025年6月19日 09 时00 分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金山区金一路49号邮编:200540;联系人:刘伟;电话:021-57941941*24167;电子邮箱:liuwei5.shsh@sinopec.com。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375号金融城9号楼8层;邮编:210019;联系人:檀子娟、张烨;电话:025-66010807、025-66010794;电子邮箱:tanzj2@sinopec.com、zhangye0127@sinopec.com。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ebidding.sinopec.com/v3/p{**tal/#/)和()上发布。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11.异议受理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名称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联系人姓名及办公电话张良 021-57941941电子邮箱zhangl.shsh@sinopec.com说明:潜在投标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招标文件其他内容有异议的,请将相关异议材料(加盖单位章)的扫描件通过邮件方式递交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2025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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